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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17座垃圾处理厂日处理能力3378吨

2010-12-22 11:01:50  

    12月21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目前,全区已建成运行生活垃圾处理厂17座,处理能力3378吨/日。实现了每个市、县至少建有一座生活垃圾处理厂的目标(永宁县、贺兰县、银川市共用一座垃圾处理场),处理方式全部为卫生填埋。截至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74.67%。

  全区已有13个开征了垃圾处理费,按征收对象分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机关事业、生产企业、宾馆医院、各类经营场所、摊位市场、各类建筑装修、各类运营车辆等。常住人口收费标准分为3元/户月、4元/户月、5元/户月、28元/户年。全年应征收额3954万元,实际征收额2747万元,征缴率69.47%。据悉,征收的垃圾处理费无法保障垃圾处理场运行成本,大多数垃圾处理厂需要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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