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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工程做贡献 云南排污费少征3千万

2009-07-31 02:25:07  

  去年(2008年),云南省9家三十万千瓦以上火电厂,1家关闭,1家脱硫工程已验收、5家脱硫工程已完成验收、1家脱硫工程试运行、1家脱硫工程在建,这些大功率火电厂的关闭和改建直接影响了我省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记者昨日从云南省环保局获悉,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省排污费共征收2.6亿元,比去年少征了3168万元,减幅近11%。

  从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发布的工作完成情况来看,2008年开展的减排工程对全省火电厂、糖厂等企业排污费征收造成了影响。全省有9家三十万千瓦以上火电厂开展了脱硫工程,对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影响较大,此外,硅厂、冶炼厂等一些特殊行业由于产业政策、电价高、全球金融危机等原因长期停产,也影响了排污费的征收,造成今年排污费整体下降,预计2009年,全省将征收排污费1.7亿元。   另据了解,2008年全省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14起,其中:Ⅲ级2起,Ⅳ级1起,非等级事件11起。省环境监察总队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给予指导,提交了云南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北衙分公司尾矿库泄漏造成河流污染等14个《督察报告》,提出对15家企业停止生产、17家企业共处罚款260万元的处理建议。同时,对个旧市黑神庙坡工业片区、潞西市奥环水泥厂、峨山小炼铁高炉等14个污染投诉案件进行了调查后提出了停止建设、停止生产、限期治理及共处罚款355万元的处理建议。

    2008年省监察总队共对26起环境违法案件、124家企业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建议,其中对40家企业提出停止生产、8家企业提出停止建设的建议,对122家企业提出共处罚款820万元的建议,受理案件调查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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