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长吴新雄在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强调
项目不符合要求坚决不批
江西省省长吴新雄近日在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坚决把好项目准入关,把“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决策、每一个项目中,凡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不管项目多大,坚决不予审批,不准建设。建立健全环境监督评估机制,对生态环境恶化的地区实行预警,对超标排放、整改不力的市、县实行“区域限批”。
吴新雄指出,2009年,江西省将大力实施生态江西建设工程,全力抓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切实抓好以“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为重点的生态环境整治和建设,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吴新雄强调,要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实施好丰城电厂综合节能改造、晶能光电LED产业化等重点节能工程;抓好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企业脱硫改造,新余电厂、井冈山电厂、九江电厂燃煤火电机组脱硫设施要建成投运;抓好萍乡市、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江铜集团、华春集团4个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要加大财政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增加减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总额达到7000万元;增加节能专项资金1000万元,总额达到4000万元。要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省财政增加安排1亿元,总额达到3.8亿元。对纳入政策范围的公益林,补偿标准每亩提高至10元。省财政安排8000万元,对五大河流和东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的县(市、区)进行奖励。力争全省主要河流及鄱阳湖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五河”及东江源头保护区内监测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11个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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