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在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中,扎实推进减排工作,2008年各项减排任务如期完成。
福建省坚决落实国务院和环境保护部关于污染减排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政策减排、责任减排,经过全省上下的不懈努力,在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情况下,污染减排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
2008年,福建减排工程全面推进。全省新建成2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比2005年翻了近一番。全省装机容量30万KW以上的燃煤电厂,已安装脱硫设施的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的93.5%,待湄洲湾电厂脱硫工程投运后将达到100%。
福建省在严格监管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工业化学需氧量进一步减排,推广中水回用和“零排放”工程。同时,全省加大了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去年,全省315个排放化学需氧量、318个排放二氧化硫的企业和生产线被关停、淘汰,淘汰落后水泥产能558万吨,并不断推广清洁能源和清洁生产。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省、市监控中心已全面建成,重点污染源监控面不断拓展,在线监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工作有效落实,核查督察进一步加强,监督手段不断完善。全省减排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了报备制度、调度制度和档案台账制度。
环境保护部华东督查中心主任高振宁日前率队到福建省考核减排工作时,高度评价了福建省的减排工作,他认为,福建省委、省政府对环境保护和减排工作非常重视,省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多次召开常务会议进行部署加以推进,省政府连续出台一系列减排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有力保障了减排工作持续推进。
提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