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1 02:25:32
包头市主要减排指标再次实现"双降"
日前,经国家环保部核查认定,2008年包头市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项主要减排指标继2007年再次实现“双降”。
2008年包头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8万多吨,与2007年相比净减排0.47万多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7万多吨,与2007年相比净减排0.06万多吨;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都超过自治区平均水平,超额完成了2008年度减排任务目标。
去年以来,包头市以实施结构减排为关键,狠抓工程减排。全市电力10万千瓦以上15台机组全都建成脱硫设施。希铝电厂1号、2号机组、包钢炼铁厂一烧车间、三烧车间完成了脱硫工程;包钢焦化厂完成了脱硫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通过实施北郊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扩建工程、南郊水质净化厂新建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回用率达到近百分之二十四。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日前,经国家环保部核查认定,自治区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百分之三十二点八和百分之一百一十一点一一,其中包头、赤峰、乌海、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巴彦淖尔和阿拉善盟7个盟市实现了“双降”,呼伦贝尔市实现“一平一降”,其余4个盟市“一升一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