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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脱硫项目建设进程加快

2009-07-31 02:25:34  

269家造纸企业彻底关闭 脱硫项目建设进程加快

辽宁减排取得新突破

辽河水质和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2008年,辽宁省实施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448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452个,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削减,辽河流域水质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从去年5月开始,连续8个月的监测结果表明,按化学需氧量考核,辽河干流26个断面污染物浓度同比全面下降;支流水质改善明显,19条重点支流化学需氧量浓度降幅超过50%。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达339天,比2007年增加13天。
  
  关停整治确保完成减排任务
  
  在二氧化硫减排方面,2008年,辽宁省政府在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向42家中直和省属企业下达了二氧化硫限期治理通知,限定这些企业必须于2009年年底前完成全部脱硫治理项目,明确了45家市属企业的减排治理任务。
  
  2007年以来,共关停小火电机组13台,总装机容量97万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硫2.32万吨;关闭污染严重的小冶炼、小水泥等企业490家,减排二氧化硫5.11万吨,烟(粉)尘1.92万吨。特别是对本钢一铁厂进行整体关闭,减排二氧化硫9000吨。
  
  鼓励城市建设30万千瓦时的热电联产机组,营口市“一县一热源”建设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大石桥市集中供热项目已经建成。开展了创建沈丹、沈大高速公路无烟路活动,对高速路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的520家企业进行综合整治,已关停115家,整治405家。加快技术改造,实施清洁生产。增强风能发电能力,已有风能发电装机容量60万千瓦时。推广应用地源热泵,应用面积已超过了5000多万平方米。
  
  采取强硬手段,加快治污进程
  
  为确保这些工程的顺利实施,辽宁省环保局采取强硬手段,对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或已建成但不运行的地区;主要河流水体污染严重,没有完成河流断面考核指标的地区;不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等9种情况,坚决实施区域限批。针对台安县两家造纸企业擅自违法生产,及一些工业园区环境监管严重缺失问题,对台安县和抚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锦市工业园区实施了区域限批。
  
  不断创新环境监管手段,积极探索污水处理厂建设新体制和运行新机制。辽宁省环保局直接负责建设32个县级污水处理厂,并成立运行服务公司,降低运行成本。出台了地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企业直排地表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必须控制在50mg/L以下。建立环境监管新制度,对河流化学需氧量浓度超过100mg/L的地区,实施红色和黄色警戒,严重的进行媒体曝光,直至实施流域、区域限批。先后出台上下游超标补偿、绿色信贷、上市公司环保审核等政策,对水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市给予处罚,按11月监测结果测算,沈阳等4个城市将补偿下游城市25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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