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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电厂#5、6号机组已执行脱硫加价

2009-07-31 02:25:3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

所属焦作电厂#5、6号机组执行脱硫加价的公告

  本公司所属焦作电厂#5、6号机组先后于2007年8 月进行脱硫工程建设,2008 年12 月21 日#5、6 机组通过脱硫工程168 小时试运行,在2008年12 月25日顺利通过省环保局验收。
   
  2009 年2月19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部分机组执行脱硫加价的函》(豫发改价管函200948号),按照有关脱硫机组上网电价的规定,自2009年2 月16 日抄见电量起,本公司所属焦作电厂#5、6号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根据脱硫设施的运行成本测算,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对本公司的损益基本不产生影响。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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