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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中央财政投12亿元电厂脱硫改造资金

2009-07-31 02:25:43  
让企业安然渡过金融危机
  2008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企业经受了诸多困难的考验:一季度抵御冰雪灾害,二季度抗震救灾,三季度奥运保供维稳,四季度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一年来,中央企业积极应对,经受住了严峻考验,保证了总体生产运行安全平稳。从全年情况看,企业营业收入、上缴税金等仍保持了一定的增长,但自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不断加深,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进一步显现。
   
  对此,财政部企业司司长贾谌认为,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效果将逐步显现。企业生产经营也将逐步趋向稳健,经济效益将逐步回升,渐入正常轨道。目前企业司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充分运用财政手段,着力在保增长上下功夫,将保增长与调结构、抓改革、惠民生、促稳定、稳出口有力地结合起来,促进我国企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2008年,中央财政在支持节能减排工作方面实现了零的突破。贾谌告诉记者,2008年,中央财政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20亿元,专项用于承担节能减排任务繁重的四大钢铁企业和五大发电集团的节能减排工作。其中电力企业12亿元,用于现有燃煤机组脱硫改造;钢铁企业8亿元,用于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和烧结机烟气脱硫改造。2009年,企业司还将认真总结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电力、钢铁等重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效果,继续支持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炼化、化工、建材等中央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贾谌表示,2009年,企业司将继续做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各项工作。一方面,认真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总体规划,做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各项工作,加快破产项目的审核工作进度,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妥善安置职工,保持社会稳定。另一方面,着力研究解决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遗留的各项涉及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包括推进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接续、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等。将保增长与稳出口结合起来。  
     (编者按:文章部分摘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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