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污染减排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
2008年,山西省完成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山西省省委书记张宝顺对此给予充分肯定,省长王君在批示中指出: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说明措施对路,工作有力度;2009年要很好地总结以往的经验,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取得新的成绩。
山西省在2008年将污染减排作为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坚持将污染减排作为实现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和突破口,落实到行动中。
落实责任 奖惩分明
山西省在减排工作中,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将428个二氧化硫减排重点项目和227个化学需氧量减排重点项目落实到市县和重点企业。同时,建立健全减排考核制,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008年,山西省共对80名未认真履行环保职责、违法问题突出的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和责任追究,对污染减排工作突出、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给予奖励。山西省政府对2007年环境空气质量退出全国倒数的长治、晋城、大同、临汾、晋中、忻州、吕梁等7个城市分别给予了200万元的重奖;对区域整治效果明显的介休、文水、定襄、襄汾、霍州、汾阳、平遥、襄垣等8个县市分别给予了10万元的奖励,环保奖惩制落到了实处。
严格准入 削减存量
山西省在污染减排工作中,严格准入,控制增量。用总量控制和生态区划引导经济发展,推进规划环评和区域环评,合理规范产业布局,限制高耗能、重污染项目准入。山西省共实施总量置换项目757个,置换二氧化硫4.9万吨、化学需氧量3103吨,否决75个未落实总量置换措施的项目。共对572个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同比增长26%,查处了146个违反“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
在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控制新增排放总量的同时,山西省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综合措施,强力推进污染物存量削减工作。2008年,山西省依法关停了未完成烟气脱硫任务的20台燃煤机组,督促70%以上的焦化企业完成了焦炉煤气全脱硫。为701家重点工业企业安装2470个自动监控装置,新建31座污水处理厂,11个重点城市市区均已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淘汰落后钢铁产能1298万吨、电力产能52.2万千瓦、焦炭产能524万吨、水泥产能396.1万吨、造纸产能9.5万吨、电石产能49万吨、铁合金产能4.36万吨。对476家逾期未达标的企业实施了“零点关停”。全省9208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建成环保设施,1015家省控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实现全面达标。
堵疏结合 重点突破
山西省以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实施重点市县综合整治、启动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治理等为突破口,努力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积极改善环境质量。
为保障污染减排工作顺利进行,山西省不断加大减排工程投入。2008年,山西省环保投入达150亿元,省级财政直接安排资金7.6亿元,用于污染治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可以带动73.3亿元社会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和减排设施建设,这些项目建成后,预计可以实现减排二氧化硫约8.1万吨/年,减排化学需氧量约4.5万吨/年。
在促进污染减排过程中,山西省积极创新政策,优化治污环境。将惩治打击与疏导鼓励相结合,采取授旗子、给票子、搭梯子和持牌子、戴帽子等与断路子相辅相成的措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运用经济杠杆,激励守法企业,惩戒违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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