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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市去年完成7家电厂脱硫任务

2009-07-31 02:25:52  

去年全市优良天数比率达90%

邹城坚持环保优先发展战略

  山东省邹城市委、市政府坚持环保优先发展战略,把环境保护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以推进蓝天碧水和治污减排为重点,全力改善全市环境质量。2008年,全市优良天数比率达90%,城区各类噪声达到功能区划标准,地下饮用水达标率为100%,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邹城市先后完成了33家重点企业水污染治理任务和邹县电厂三、四期工程、里彦电厂、华聚能源公司等7家电厂烟气脱硫任务。在保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基础上,还投资5975万元实施了中水回用工程,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邹县电厂四期工程,城市生活污水基本实现了“零排放”,每年可节水1200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获益500多万元,年可减排化学需氧量200多吨,取得明显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
  
  为加强农村环保工作,邹城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突出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新农村建设,强化农村地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三清五化”整治活动。
  
  全市17个镇街均设有环境保护监察站,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职责,在防治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强建设项目预审和监管,取缔违法“土小”企业等工作中发挥了极大作用。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先后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6个、国家级绿色社区1个、省级生态居住小区1个,有8所绿色学校、6个绿色社区先后获得省、市命名。
  
  邹城市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08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100多人次,查处突出环境问题176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3件,办结率为100%。投资145万元建设了环境监控中心,对全市26家重点污染源全部实现了自动化、全天候监控。
  
  邹城市还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全市各类新、改、扩建项目,坚持审批和监管并重,实行“项目审批终身负责制”。2008年,全市共审批新项目29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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