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1 02:26:05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全国电价重点检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检[2008]3137号)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电监会统一部署,东北电监局和辽宁省物价局联合下文转发了通知,并组成联合检查组,于3月24日至25日对华能营口发电公司进行了关于脱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当面询问、直接核对等多种方法,在华能营口发电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此次检查工作。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该公司对2008年全年安装使用脱硫设备和脱硫设施运行情况的汇报,检查了该公司脱硫设施的验收、享受脱硫加价政策、脱硫设施运行等方面的情况,并现场查阅了该公司脱硫机组的有关记录。该公司3、4号机组为脱硫机组,经检查发现,机组存在由于阻塞、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脱硫设施投运率难以达到100%投运的问题。
此次检查,对促进发电企业认真执行脱硫设施有关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脱硫电价政策规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检查组将继续按照要求对省内其他脱硫发电公司进行检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