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已发布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细则,规划期为2009-2011年。规划细则提出,适应环境保护和社会民生需要,大力发展污水污泥处理设备、脱硝脱硫设备、余热余气循环再利用设备、环境在线监测仪器仪表,食品、药品、煤矿瓦斯等安全检测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设备,数字化医疗设备等。
新政利好在意料外
该细则出台对烟气脱硫脱硝行业的影响,我们主要有以下观点:
第一,与2月份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的《纺织工业和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相比,本次振兴规划实施细则新增提出了对发展环保设备的鼓励和支持。具体落实为四点,第一点即是依托高效清洁发电、特高压变电、煤矿与金属矿采掘、天然气管道输送和液化储运、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的重点工程,有针对性地实现重点产品国内制造。
可以看出,2月份的规划中并未看出与环保设备有关的内容。但在5月12日发布的实施细则中,明确将污水污泥处理设备、脱硝脱硫设备等环保设备制造行业纳入。
第二,本次实施细则的政策措施有十条,数条都将对烟气脱硫脱硝行业构成利好。例如第一条和第六条的有关税收的优惠政策,第八条节能产品补贴则对脱硫脱硝将产生直接的推动。这在已经实施的脱硫上网电价补贴中已经得到验证,发电企业安装脱硫设备的进度在脱硫电价补贴的情况下会大大加快。
由于在本次规划中明确提出了要鼓励脱硫脱硝设备,而目前烟气脱硝行业在国内基本属于空白,因此当脱硝行业市场启动后,使大气治理设备行业将产生巨大的业绩提升空间。
行业启动快于预期
近日环保部的文件显示,脱硝行业启动有望快于市场预期。
3月23日,环保部就曾印发《2009-2010年全国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其中表示要全面开展氮氧化物污染防治。以火电行业为重点,开展工业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新建火电厂必须同步建设脱硝装置,2015年底前,现役机组全部完成脱硝改造。研究扶持政策,提高氮氧化物污染防治技术水平。结合5月12日环保部新发布的文件,我们认为烟气脱硝行业的启动有望加速。
我们认为,当脱硝行业快速启动后,主要的市场参与主体应该是大型脱硫公司或大型锅炉厂。一般情况下,他们应具备以下特征:1、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或吸收能力,并且具备丰富的工程经验;2、已有较多工程业绩和客户资源。因为新建脱硝装置必将与原有的脱硫、除尘、锅炉装置产生联动,涉及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维修等多套设备的接口界面。对于用户而言,更希望采用同一家供应商增加设备安装的方便性和售后服务的效率。另外,如果目前已有了脱硝工程业绩,将对日后市场快速启动后迅速争取市场份额产生有利的影响。
关注龙头企业
我国火电厂烟气脱硝装置始于20世纪90年代引进日本技术,在福建后石电厂600MW机组率先建成。目前已有10多家环保工程公司分别引进了美国B&W公司和燃料技术公司、德国鲁奇和FBE公司、日本三菱和日立公司、意大利TKC公司、丹麦托普索公司的烟气脱硝技术,其中除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4台600MW机组和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2台600MW采用SNCR法脱硝技术之外,其余均采用SCR法脱硝技术。
根据美国的造价情况,我们预计国内目前脱硝的单位造价约为300元/KW。按照脱硫行业启动的轨迹来看,从2005年至2008年,脱硫机组装机容量从0.53亿千瓦增加值3.8亿千瓦,脱硝行业的市场规模约为1200亿元左右。无疑,这将对先发企业业绩快速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认为脱硝行业的进入壁垒较大。虽然推动脱硝行业启动的可供操作的政策细则尚未出台,但由于已经可以预期,在资本市场选股时可以考虑提前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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