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不论是长三角的进一步繁荣,还是泛长三角区域的发展分工,都要以人为本,解决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泛长三角的发展分工,要在更大的范围内、更高的层次上,从人口、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等实情出发,统筹兼顾,使泛长三角地区人民共建共享经济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的广阔天地。
2、认真调查分析,编制包括安徽在内的泛长三角生态文明建设合作与分工规划。应在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基础上,本着泛长三角一盘棋的精神,重点突出环保规划、生态建设规划、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等,做到发展有序、目标明确、责任清楚。我省各地要逐步建立与自身的资源环境相适应的产业结构,特别是承接产业转移时,要心中有数,哪些是要积极争取的,哪些是可以接受的,哪些是必须拒绝的。
3、协调建立泛长三角区域生态保护长效合作机制。由相关省市分管领导组成高层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区域环保合作重大事项,审议、决定合作的重要规划和文件。合作平台办公室设在相关省市环保部门,具体落实环保合作的相关事宜。将环保作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其投入应占各地生产总值的3%以上。
4、着力构建泛长三角区域循环经济体系。我省循环经济试点已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今后要在总结推广经验的基础上,吸纳长三角地区好的做法,继续在资源能源部门发展循环经济,如力促洁净煤发电技术,整合“煤-电-化-建材”产业树的形成,为资源型城市转型创造条件,并积极在农业乃至城市生活等诸多方面推广循环经济的理念。进而在发展企业循环经济、园区循环经济和城市循环经济的基础上,构建泛长三角地区的循环经济体系。
5、在泛长三角区域内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用计划、立法、市场等手段来解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的利益补偿。目前泛长三角区域内的生态补偿机制的范围和深度不够,远不能体现生态保护的价值和作用。安徽不论是作为长三角的生态屏障,还是向其提供资源与能源,均属国际公认的生态系统服务范围,所以建议尽早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为我省进一步全面开展生态补偿提供合理依据,同时也提升安徽在泛长三角合作发展中的话语权。
6、对泛长三角地区的江河湖泊开展全流域综合治理。安徽与长三角之间有三条大的江河相通,目前有一万多个石化、钢铁企业建在长江边上,每年排入长江的污水大于其年径流量的1/40,超过其生态系统的自净能力,长江已不再是健康的河流。2008年10月, 29个沿江中心城市共同签定了《长江流域环境保护宣言》,我们应以此为契机,加强全流域综合治理。淮河经多年治污,成效不大,相关地区缺乏充分的合作与协调是重要原因之一,我省宜积极建议国家在强化流域四省通力合作方面采取切实措施。新安江的水质虽有所下降,但还一直保持在3类以上,建议皖浙两省强化建立和完善生态共建、环境共保、资源共享、经济共赢的体制与机制,通过新安江流域生态共建共享示范区的实践,为国家建立区域间和上下游之间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提供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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