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循环经济座谈会今天在杭州召开。与会代表对我省《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讨论并提出意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敏尔主持会议。
2007年,浙江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省。由省发改委代拟的这份《若干意见》提出了浙江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据悉,经过几年的努力,浙江显著提高全省资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15年,全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值达1500亿元;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78立方米;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超过90%。
会议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浙江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正日益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浙江应以减量化、尽量化和资源化为着眼点,着力形成一批循环经济产业链、一批循环经济集聚区和一批循环经济示范点,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要重点研究、完善相关的财政、税收、价格、产业准入、要素保障、综合管理等政策,建立健全统计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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