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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完成循环经济试点中期评估

2010-09-19 13:25:06  

2005年10月,山东省被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省,济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和青岛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列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山东省在市、园区、企业3个层面实施了循环经济“123”工程,在全省重点培育10个循环型城市、20个循环型园区、300家循环型企业。为全面回顾总结《山东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完善下一步工作措施,推动循环经济加快发展,确保到2010年完成“实施方案”所提任务,山东省组织开展了循环经济试点中期评估工作。

一、积极组织实施中期评估

山东省试点工作分为2006年至2008年、2009年至2010年两个阶段。为了搞好中期评估,山东省制订并于2009年9月18日印发了《循环经济试点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鲁经贸函字〔2009〕236号),要求省直有关部门、重点企业和各市主管部门对照评估内容,形成自评估报告。在此基础上,山东省组织专门力量,汇总编制了《循环经济试点省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经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本报告。

二、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一)阶段性目标较好完成

近年来,山东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积极探索循环经济的有效发展模式,着力提高资源产出率,有力推动了循环经济发展。与2005年相比,2008年全省能源产出率9091元/吨标准煤,提高1278元;万元GDP取水量80.8立方米,下降28.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8. 8%,提高4.3个百分点;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系数达到0.57,提高2个百分点;每公顷建设用地创造GDP达到123.8万元,提高6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2. 6%,提高2.5个百分点;小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5%,玉米秸秆综合利用率68%;城市再生水利用率8.2%,提高2.2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4.2%,提高5.9个百分点;适宜农户沼气普及率14.5%,提高9.5个百分点。2008年,全省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67.9万吨,比2005年下降了11.9%;全省二氧化碳排放总量169.2万吨,比2005年下降了15.5%。

(二)循环经济工作全面推进

建立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支撑循环经济发展的工作体系。2006年4月,省政府成立了节约能源办公室,下设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处等,具体负责全省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等工作;2006年到2009年先后4次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工作会、座谈会,省经信委组织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季度例会制度,交流工作、解剖典型,全面促进全省循环经济发展;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主要指标作为“可持续发展指标”,列入了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

完善推动体系:研究制定了一批与循环经济有关的优惠扶持政策,2006年以来共实施循环经济重点项目280多项、完成投资470亿元。推进政府机关绿色采购。采取“扶限并举”的能源价格政策,鼓励节能降耗。加强循环经济关键链接技术研发推广,组织实施了“资源节约型社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工程”、“可持续发展十大科技示范工程”,支持成立了山东省循环经济促进会、山东省循环经济研究中心等。举办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专题研修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开展“齐鲁资源节约行”活动,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法规、政策和典型经验,引导公众参与。

抓住重点领域: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要求不断优化产业体系。积极推进循环农业,推广“四位一体”(以沼气为纽带,果菜种植、畜禽养殖、沼渣废物还田有机结合)和“猪-沼-果”、“猪-沼-菜”等循环农业模式。实施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发展战略,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建筑节能、节材、节地,推广新型建筑体系,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鲁东、鲁中、鲁南、鲁西四大区域物流集聚发展。加快开发清洁能源、再生能源,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不同行业的企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再制造产业发展。

(三)市、园区、企业三级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初步形成

实施了循环经济“123”工程,在全省重点培育10个循环型城市、20个循环型园区、300家循环型企业。

各市积极探索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17个市政府均制定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意见,日照市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日照市循环经济促进办法》,济宁市出台了《济宁市鼓励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暂行规定》,多方探索政府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新路子。全省所有的市和大部分县(市、区)都成立了节约能源办公室,建立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有专人负责推进循环经济工作。政府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路子日益清晰,工作手段多样化,工作方式方法逐步完善。

循环经济型园区建设积极推进。各产业园区围绕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发展相关产业,推动了园区内企业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土地集约利用、水的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共享利用。组织园区内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努力提高资源产出率,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政策引导努力搭建区域循环经济链网,一方面加快主导产业配套体系建设,着力培育集群经济,另一方面引进培植资源再生补链项目,建立“绿色再制造”产业基础平台,取得了园区集聚发展的良好效果。

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形成。各重点企业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理念,着力研发循环经济关键技术,扩大循环经济投资,在钢铁、电力、化工、煤炭、造纸、黄金、酿造、建材、有色、轻工等领域,涌现出一批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企业。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发电主业中,大力开展清洁生产、海水淡化、粉煤灰综合利用、中水回用、热电联产,构建起了循环经济产业链。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在完善原有的磷铵-硫酸-水泥联产、海水一水多用、盐碱热电联产三条产业链的基础上,进一步建设了油盐化工产业链、钛白粉清洁生产产业链,形成了循环经济集群发展的局面。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力拓展以煤为基础,电、化、建综合利用为支撑的循环经济链条。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在发展黄金冶炼的同时,实施了氰化尾渣制硫酸及余热发电、提金尾渣综合利用、含砷碳金精矿两段焙烧收砷制酸提铜、高铜金精矿资源化利用回收金银铜等一系列循环经济项目。

三、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一是循环经济工作总体协调不够,政策措施不够系统,且缺乏力度。二是对循环经济的各项制度细化不够,部分制度尚未实施,部分已实施的制度监督检查不够。三是部分循环经济项目的社会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但由于起步资金大、项目回收期长,项目建设进度较慢。四是重点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尚在探索中,系统的、可复制推广的成熟模式少。五是循环经济评价考核体系尚不完善,部分循环经济指标统计困难,发展循环经济目标责任制尚未建立。

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措施建议

从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出发,从五个方面,对下一步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提出了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发展循环经济目标责任制

切实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快依法建立和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目标责任制,确保全面完成循环经济试点省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快完善循环经济制度措施

搞好制度研究。抓紧组织对《循环经济促进法》逐条研究贯彻落实,对循环经济的规划制度、总量控制制度、评价考核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制度、激励约束制度等,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办法。

(三)加大循环经济资金投入

设立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研究设立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的科技研究开发、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服务等。

(四)实施循环经济“双百”工程

从2010年开始至“十二五”期间,规划实施循环经济“双百”工程,推进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搞好循环经济典型示范。每年实施100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创建100个循环经济示范单位。

(五)加强循环经济宣传,搞好循环经济培训

进一步加大循环经济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循环经济政策法规、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开展多层次的循环经济培训,提高其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工作的能力,增强发展循环经济法制观念和自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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