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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财政部批复第二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2011-10-21 08:55:27  

为解决目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经营分散、秩序混乱、技术装备水平不高、二次污染的现状,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升“城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产业化水平,弥补我国原生资源不足,缓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启动了“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上海燕龙基再生资源利用示范基地等15个园区确定为第二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批复了其建设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实施方案。至此,两部委已确定了两批共22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为切实保障示范基地建设取得实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求各地要科学规划本省、本地区资源再生利用行业发展,制定相应政策,引导相关企业进入示范基地,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示范基地的衔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确保如期实现示范基地建设目标。

为创新组织管理形式,切实加强跟踪监督,各示范基地所在地省级政府签订了承诺书。各地承诺优化资源再生行业布局,实施期内不再新建同类园区,引导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回收体系建设,保证示范基地原料来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城市矿产”资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是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循环经济重点工程之一。“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在全国建设50个左右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管理规范、利用规模化、辐射作用强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附: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名单(第二批)

1、上海燕龙基再生资源利用示范基地

2、广西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

3、江苏邳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铅产业集聚区

4、山东临沂金升有色金属产业基地

5、重庆永川工业园区港桥工业园

6、浙江桐庐大地循环经济产业园

7、湖北谷城再生资源园区

8、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9、江西新余钢铁再生资源产业基地

10、河北唐山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科技产业园

11、河南大周镇再生金属回收加工区

12、福建华闽再生资源产业园

13、宁夏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

14、北京市绿盟再生资源产业基地

15、辽宁东港再生资源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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