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29日宣布,已于近日下发《海岛整治修复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全国各地的海岛整治修复项目相关工作。
据上证报报道,业内人士表示,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后,沿海各省市海岛整治修复加快,但全国海岛彻底完成整治修复的资金缺口不小,大概在数百亿至千亿元。预计未来五年我国在海岛整治修复上的投资将在100亿元以上。
分析人士认为,海岛整治修复的加速,将给国内相关企业带来巨大商机。上市公司中永清环保、铁汉生态有生态修复业务,而围海股份则是围海建设龙头,宝莫股份则拥有海洋污染处理业务。
国家海洋局发文规范海岛整治修复
据国家海洋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海洋局印发《海岛整治修复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海岛整治修复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验收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海岛整治修复项目相关工作。下一步,中国将建立国家级及省级海岛整治修复项目库,并优先支持纳入国家级海岛整治修复项目库中的项目。
《管理暂行办法》提出,省级海洋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本地区海岛整治修复规划,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与海岛地区需求进行修编,至少每5年修编一次;根据所编制的海岛整治修复规划,建立省级海岛整治修复项目库,并报国家海洋局备案。省级项目库项目包括海岛人居环境改善、生态修复以及海岛权益保护等方面,具体信息有位置、内容、规模、目标与经费概算等。国家海洋局对省级海岛整治修复项目库进行审查筛选后,择优纳入国家级海岛整治修复项目库,国家优先支持纳入国家级库中的项目。
《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地方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从海域使用金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中安排资金,纳入预算,用于编制海岛整治修复规划、项目库建设与地方配套资金等。
海岛整治现千亿商机
“我国的海岛开发利用正处于无序无度的状态,开发方式粗放,对海岛资源破坏十分严重。全国海岛彻底完成整治修复的资金缺口大概在数百亿到近千亿元。”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研究员毋瑾表示,“我国加快海岛整治修复进程,加大海岛修复投资,刻不容缓。”
据记者了解,今年1月,上海崇明岛以东的佘山岛整治修复工程通过国家验收,该项目作为全国第一个通过国家验收的海岛整治修复项目,标志着我国海岛整治修复的全面启动。
目前,沿海各省多个海岛整治修复亿元以上的项目已获批展开。浙江普陀山岛、长峙岛等6个海岛整治修复项目项目总投资1.24亿元,获国家海域使用金支持8076万元。福建省也投资1.925亿元,对平潭、城洲岛、东山岛、连江洋屿、湄洲岛、惠屿岛6个海岛实施整治修复。山东省威海市刘公岛和荣成市镆铘岛综合整治修复工程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达1.1亿元。另外,广东、辽宁、海南等省市多个投资上亿元的海岛整治项目,也已经上报国家海洋局审批。
“在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下,预计未来五年,沿海各省在海岛政治修复上的投入将在100亿元以上。”上海海洋大学一位专家告诉上证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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