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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毒地”整治20年经验是什么?

2013-11-26 10:11:48  
    本报记者 王尔德
 
    实习记者 刘一鸣 北京报道
 
    “相比大气和水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因为具有隐蔽性更难治理。”在2013年大型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国际论坛上,台湾地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会技术审查组组长何建仁,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强调。
 
    根据何建仁介绍,台湾地区从1982年开始关注土壤污染,后来在地下水污染事件发生后也同时关注地下水污染,前后花了将近20年的时间对土壤与地下水污染进行立法,即2000年完成《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这部法律的制定也被视为台湾地区治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主要经验。因此,何建仁建议,大陆地区应尽快立法,明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及整治的基本规则。
 
    20年确定《整治法》
 
    《21世纪》:台湾地区在什么时候开始关注土壤和地下水问题?有没有发生过一些标志性的污染事件?
 
    何建仁:关注土壤最早是在1982年。当时还没有环保署,负责管理的是市卫生署环保局。土壤的问题先从农地暴露出来。在桃园县有一个基力化工厂,造成附近镉米污染。因为镉在植物里有聚集效应,土壤里面有多少,几乎全部都吸收到稻谷面,透过食物链影响人。它对人的毒害性又很强,所以是比较麻烦的。
 
    镉米污染事件是在民众反映问题后,环保机关去调查才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从那时开始,我们就针对整个台湾的农地进行系统性调查,用网格的方法做到2002年。
 
    《21世纪》:镉米事件产生了多大的危害?
 
    何建仁:早在1960年代的日本,也发生了镉米污染,民众吃了这些米后有人生病或死亡。因为镉的分子大小和钙差不多,它会置换骨骼里面的钙,人就很容易骨折受伤。台湾虽没有发生这样的病例,但鉴于日本案例,所以及早采取措施预防。
 
    《21世纪》:在发生镉米污染后,针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台湾地区制定了哪些政策?
 
    何建仁:那时候就开始立法,起初叫《土壤污染防治法》,送到台湾地区的立法院。本来只有土壤内容,后来有些工厂的地下水污染非常严重,我们发现地下水污染会跟土壤污染联动,不能只处理土壤不处理地下水,后来到1999年就把地下水的内容加进去。
 
    本来是取名防治法,在1998年改为整治法,2000年正式完成,前后花了将近20年。防治与整治有何区别?打个比方,防治就是你做好身体健康保养,常常运动,注意饮食习惯,这是预防,整治是你生病医好病,好了还要去做复检,是被动。所以叫做《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21世纪》:这部法律规定了哪些主要制度?
 
    何建仁:这部法律共分8章57条,对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调查评估、管制及整治复育措施、财务及责任与相关惩罚均有详细规定。主要是怎么样去做调查,调查完了怎么去管制,管制后怎么去做改善,改善后如何恢复等。
 
    《21世纪》: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整治的责任是怎么界定的?
 
    何建仁:谁造成的土壤地下水污染结果,谁负最终责任,即污染行为人,所有损失都要赔偿,这是很严重的事情。除了污染行为人之外,如果你是管理人、使用人等在未尽注意义务时都要负连带清偿责任。
 
    《21世纪》:假如一块农地被污染,但当年的化工厂搬迁了,时间比较久远,找不到比较明确的责任人;再比如破产的,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何建仁:这是无主的厂址,原则上是政府负责,基金负责改善。政府会出钱做改善,同时去找污染行为人。因为有的案子一发生,马上去做调查,没有那么快可以找到行为人,但是你不能让这些危险农地的危害状态持续下去,先要把它处理改善,同时去找行为人,看是谁造成的,找到后追加责任。
 
    《21世纪》: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的资金来源是什么?主要用在什么地方?
 
    何建仁:资金来源除一小部分是政府投入,主要是向企业收钱。它会公告一些对土壤、地下水比较容易造成影响的行业类别,比如,影响最大的石化行业,约占基金的70%,其余还包括煤、钢铁等。我们对不同的行业征收不同的费率,按照其输入量、产生量来缴费。每年大概收10亿台币,差不多是固定的。刚开始比较多的用在调查上,少部分是整治,但因整治成本比较高,一个场址可能得花好几亿,所以目前还是以调查为主,慢慢增加整治,现在主要整治对象是无主的污染场址。
 
    《21世纪》:整治的前提是摸底调查。台湾地区从1982年到2000年做调查摸底,摸底信息是如何公开的?中间有没有公开过,还是等到2000年才做一次性公开?
 
    何建仁:台湾地区做的土壤地下水污染调查报告都要公开,每一个计划完成以后就发布。一个计划一般都要一年以上,也有可能要跨年,做两三年。以前是纸本,现在网络很方便,就发在网上。
 
    《21世纪》:除针对农地的土壤污染调查外,工业用地有没有调查?
 
    何建仁:农地污染重金属比较多,它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在调查,而工厂与此不同。2000年之前以农地调查为主,2000年之后农地和工业用地一并进行。
 
    面临两大挑战
 
    《21世纪》:《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哪些难题?
 
    何建仁:有很多问题,但皆已陆续修法解决,目前一个比较突出的难题是怎样让污染地能够再生。因为台湾地区地少人多,土地资源有限,怎么样让这些污染的土地有再开发利用的价值,这是最大的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是怎么让政府的介入越来越少,让民间的参与越来越多。这就要靠金融、保险、财务参与进来,这样政府支出就会少,可以用在别的地方。
 
    因为你要买保险它会详细调查你有没有污染,跟银行贷款它也要看你的工厂、你的土地有没有污染。政府只要去定制度、把游戏规则定清楚就可以了,不要劣币驱逐良币,让企业很清楚地看到政府未来会做什么事。
 
    《21世纪》:台湾地区的法律目前有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何建仁:还没有。我们期望在工厂、企业贷款时,银行、保险介入一部分。现在一直在朝这个方向努力。以前的改善方法很简单,就是改到管制标准以下就好了。但其实应从环境的整体面、经济发展、社会接受面这三个方面考虑,这才是“永续整治”。
 
    《21世纪》:您对大陆解决土壤、地下水污染问题有没有什么建议?
 
    何建仁:还是要赶紧立法,我感觉最大的问题就是还没有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立法,就会带来两个突出问题:第一,民众及企业不知道怎么办;第二,规范不统一影响治理。基本的采样检测规范要公布确定。现在没有这些规范,大家做的方式都不一样。如果没有这些,场地修复好像市场很大,但是风险很高,因为不确定性因素多,游戏规则不清楚。(编辑 王世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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