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北省近日对节能减排“双三十”单位又多了一项考核指标,规定从今年起实行“双三十”单位烟(粉)尘年度考核制度,于每年年底与总量减排一并进行考核。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河北省“双三十”单位共确定烟(粉)尘控制项目651个,预计可实现烟(粉)尘减排18.64万吨,其中工程治理项目323项,产业结构调整项目275项,加强监督管理项目53项。
河北省从今年起,将烟(粉)尘考核结果一并纳入省对“双三十”单位领导干部政绩和企业负责人业绩的评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双三十”单位确定的烟(粉)尘排放达标和空气环境质量达标改善情况;烟(粉)尘减排工程和措施的落实情况;烟(粉)尘污染年度减排方案制定实施情况等。
河北省明确规定,到2010年,“双三十”县(市、区)建城区大气可吸入颗粒物(P M10)浓度年平均值必须低于0.10毫克/立方米,“双三十”企业烟(粉)尘排放浓度必须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与国家清洁生产标准对标,单位产品烟(粉)尘排放量要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另外还特别对钢铁、煤炭采选、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分别明确了烟(粉)尘排放限值。
为控制烟(粉)尘污染,河北省环保局组织“双三十”单位在摸清本地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编制《烟(粉)尘控制实施方案》,明确分年度控制目标和工程措施,要求与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相衔接。
河北省要求,各地要按照“一控三治理”的思路强化烟(粉)尘的排放控制。“一控”即控制燃煤用量。要求各地划定禁煤区,推广天然气、城市煤气等清洁能源,做到不用煤;扩大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比重,实现少用煤;从源头控制劣质煤入市,实现用好煤。“三治理”即治理重点企业污染,督促重点燃煤企业和工业粉尘排放大户落实减排工程和措施,限期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治理道路扬尘和建筑施工尘污染;会同有关部门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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