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31 10:18:42
根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的要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修编完成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13年修编)》(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修编》),近日已获得国务院同意,我委将印发实施。
《总体方案修编》针对当前太湖治理面临的总氮消减难度大、面源污染日益突出、结构性污染严重等新情况和新问题,明确下一阶段太湖治理的思路和重点领域,提出了饮用水安全保障、产业结构调整、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城乡污水和垃圾处理、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水利工程建设、节水减排、监测预警、科技攻关、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行监管及淀山湖综合治理13类任务,以及政策、法规、科技、市场和监管等方面的保障措施。《总体方案修编》的实施,将深化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提升治理水平,为全国湖泊水环境治理提供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