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于华鹏 记者从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了解到,全联环境商会今年两会期间共有5条提案和2条建议。
提案方面,主要有《关于促进废旧轮胎再生产业发展的提案》、《关于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解决垃圾焚烧飞灰污染问题的提案》、《关于明确污泥处理收费标准的提案》、《关于对环境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采取税收优惠政策的提案》、《关于通过多种途径鼓励环保企业走出去的提案》。
2条建议为《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建议》和《市政公用事业PPP 机制进展及建议》。
五个提案
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对本网记者表示,五个提案通过全国工商联和其他委员途径提交。
就记者了解,《关于对环境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采取税收优惠政策的提案》已被全联作为今年两会的重点提案。
该提案称,目前,我国涉及到环保企业的税种主要包括流转税、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其中所得税是主要的纳税税种,税率较高,为25%。
“近几年,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针对环保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一是三免三减半等,以三免三减半为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但是污水处理、固废处理、大气治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期限较长,多为 15~20 年甚至更长,六年的税收优惠期相对而言较短,优惠期结束后将会有相当长的时期没有任何优惠,需按照2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骆建华表示。
对此,提案建议应减按15%的税率征收环保企业所得税,环境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所得税税率,比照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调整“三免三减半”为“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政策,建议免征污水处理、固废处理、大气治理等环境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及所占土地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此外,《关于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解决垃圾焚烧飞灰污染问题的提案》还建议加大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投入;完善社会居民污泥处理收费标准,建议各地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应包含专项用于污泥处置的费用标准不低于0.3 元/吨;加强对污泥直排的行政惩罚力度。
两个建议
除了提案,全联环境商会还提出两个建议,主要围绕“第三方治理”和“PPP机制”展开。
《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建议》称,近年来,我国多数地区遭遇长时间、大范围的雾霾天气,部分城市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局部地区土壤污染程度加剧。这些现象在引发全社会对环境问题高度关注的同时,也让公众充满困惑,为什么在环境保护成为基本国策之一、环保投入逐年增加、各类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加速建设的背景下,而环境形势却依然严峻。
根据 2012 年度全国环境统计公报,工业废水排放量221.6 亿吨,占全国废水排放总量的35%;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911.7 万吨,占比90.3%;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1658.1 万吨,占比70.9%;工业烟(粉)尘排放量1029.3 万吨,占比83.4%。据估计,我国工业污染占总污染的70%以上,是环境污染的主要根源。另据2010 年中华环保联合会对全国18 个重点流域工业园区调查结果显示,有2 个国家级、7 个省级工业园区,或紧邻重点流域,或位于人口集中区,100%有水污染问题,78%涉及大气污染,17%存在固体废弃物污染。13 个工业园区涉嫌污水直排江湖。在这18 家工业园区中,具备污染治理设施的有13 家,占70%以上。但这些污染治理设施或闲置不用或间歇运行,形同虚设,完全实现不了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对此,“建议”认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有利于解决上述问题。“建议设立清洁水和清洁空气基金,建议国家从排污收费、专项污染治理资金、国有资产拍卖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设立清洁水和清洁空气基金,每个基金500 亿元规模,基金采取无息或低息贷款方式,贷款期限适当延长,以适应污染治理项目周期长的特点。基金将优先贷款给实施第三方治理的排污企业或环保企业,以推动工业污染治理。”
“此外,我们还建议政府制定工业污染治理门槛价格,引入第三方中介支付机构,并实行负面清单制度。”骆建华表示,“为确保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的效果,建议政府监管部门根据监管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环保公司的运营成效,对未能达标排放的环保公司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期整改或恶意偷排的环保公司,将其列入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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