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大气污染关键要把法律落实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
30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指出,空气质量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乎老百姓幸福指数,关乎国家形象,必须下决心解决大气污染问题。
梁胜利委员说,在当前环境污染严重、社会普遍关注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选择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执法检查,非常必要、非常及时,这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生的关注。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2013年,环境保护部接到的举报案件中,大气污染类占73%,但在全年查处的案件中,大气污染类仅占12%。
参与了此次执法检查的袁驷委员说:“大家都说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要求修改法律。其实法律对违法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而且有的规定的处罚力度还很大。但正如报告所说,举报的案件很多,但真正查处的才10%多一点。这实际上是有法不依、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闫小培委员认为,大气污染防控的关键还在于抓落实。有了法律法规,有了节能减排的方案,但关键是如何落实到位。
袁驷委员建议,应当建立更加严厉严密的监管体系,更加公正有效的监察取证手段。“否则,再大的整治力度都会被违法行为打了折扣。”
“小罚是起不到震慑作用的,要严于执法,让污染者付出‘血’的代价。”赵少华委员说。
朱静芝委员提出,必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明确部门之间的权责界限,落实责任。“现在关键问题是责任不落实,而责任不落实的最根本原因是权责边界不清,执法不到位。只要把各部门的责任划分清楚、落实到位,我们的空气质量肯定会有很大的改观。”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2014年上半年,74个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7.9%,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6.5%,达标天数比例提高1.6个百分点。
不过,报告也同时指出,在科技方面,对污染来源、成因和传输机理研究不够,对PM2.5的形成机理认识不清,对气象过程对污染的影响机理不明。
“污染物浓度在下降,但与老百姓的感受有一定差距,老百姓感觉环境还在继续恶劣。是不是还有其他很重要的污染物遗漏了,这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闫小培委员表示。
马志武委员也认为,大气污染的成因有很多,但目前对来源的分析不够清楚。因此,对于大气污染来源和传输问题的解析,必须进一步加大科技研究的投入,尽快从成因上找出问题来,才能使治理更有针对性,更有效果。
“现在各地都很重视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并且采取了很多措施,但很多地方对大气污染源并不清楚,如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扬尘污染、生活污染等在城市的大气污染中究竟各占多大的比重?周边污染对本地污染究竟有多大影响?这些问题不研究清楚,怎么能保证解决大气污染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刘政奎委员指出。
很多委员都表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工作不应只是一次性的任务,而要成为一段时间内的任务,连续几年都在同一区域进行执法检查,这样可以倒逼地方探索防治大气污染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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