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PPP项目中可能有大量项目是BT项目转型而来,要注意延长转型项目的特许经营时间。这些项目绝大多是政府付费项目或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政府付费时要抓住绩效考核这个关键点
●虽然2014年8月31日~2015年1月23日,各部委出台14份与PPP相关的政策文件,但还不够。财政部近期将出台一批市场期待的文件,如《物有所值评价指南》、《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等
“2015年是我国PPP(政企合作)模式的突破年。”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徐向东近日表示,今年,PPP模式与现有法律、土地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冲突,会得到明确解决。同时,金融机构如银行、基金等将大举进军PPP项目。
经济新常态下,PPP模式将呈现哪些特点,金融资本怎么进入,下一步重点工作有哪些?在近日召开的2015(第十三届)水业战略论坛上,这些问题得到深入探讨。
合作模式将有创新有变化
更多角色参与,按绩效付费项目需求加大
政府将治理效果交给环保企业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PPP被赋予全新的涵义。从去年财政部的一系列文件来看,PPP被上升到体制、机制改革和国家战略的层面。
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认为,PPP模式将在今年发生创新变化。“之前讨论PPP时,参与角色单一,只包括政府、环保企业、中介机构、律师等。现在更多角色进入PPP项目:第一,大量金融资本介入;第二,平台公司以PPP为突破口进行转型;第三,传统国有企业存量资产的盘活与PPP结合;这些都将明显带动PPP模式变化。”
“PPP模式已经进入2.0版本,要从环境效果出发,切实解决环境问题。因此,按照绩效付费的项目需求将加大。”E20研究院产业研究执行院长薛涛表示。
徐向东也认为,未来的政企合作将更关注项目质量和后期的运营维护。他预测,近期的PPP项目中可能有大量项目是BT(建设—移交)项目转型而来,要注意延长转型项目的特许经营时间。另外,这些项目绝大多数是政府付费项目或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政府付费时要抓住绩效考核这个关键点。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BT项目中加入运营环节,转变为PPP项目,实行按绩效付费的项目已经有应用案例。2015年2月26日,广西省南宁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正式签约,成为国内首个集流域治理、海绵城市建设于一体的PPP项目。
这个项目中,北排集团将组建项目公司,全过程负责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工作。南宁市政府将治理效果交给北排集团,通过对河道治理绩效指标如建设、运营效果、断面监测、水质水量等考核进行付费。
保险资金如何放心进入?
严格控制风险,完善基本立法
寻找专业投资平台
“2015年,金融机构会积极介入PPP项目,这其中会有制度创新。”徐向东认为。那么,应怎样推动制度创新,资金与项目能否有效对接?
对此,北京首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灏认为,在PPP的应用中,我国需要构建多层次的资金市场,可以重点研究理财资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的投资回报不一定要求很高,但是风险要比较低,而且要与其他的资金区别开来,避免现在普遍存在的资金错配问题。”
他指出,目前PPP需要一个重构的过程,有了政策引导和模式创新,才有可能为各种资金提供合理的“安乐窝”。
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投资监管处博士罗桂连介绍说,保险资金可以在PPP项目中发挥作用,但相关法规建设非常薄弱,各部委发布的多为规范性文件,无法对抗地方性行政法规。他建议,推进PPP基本立法的同时,通过地方性立法确定政企合作项目的关系。
此外,保险资金进入PPP领域还需要制度环境的完善,寻找专业资金管理机构,设计金融产品,进行投资。“保险资本等金融资本直接对接PPP项目不合适,要通过专业投资平台或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整合。”他说。
中介机构能否确保公正?
政企双方应充分行使自身权利
确保政府信用可采用具体手段
在PPP项目中,中介机构如咨询公司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比如,进行厂网一体化建设的国内首个PPP示范项目——安徽池州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就是由大岳咨询公司担任交易顾问。
然而,在政府强势的身份下,环保企业对中介机构的公正性有所担忧。中介机构能否保持公正,环保企业和社会资本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济邦咨询公司总经理张燎用婚姻和红娘的关系形容三方身份,中介机构像红娘一样尽自身本分,按照政府要求,为其寻找匹配的社会资本。对于强势的一方,中介机构将时刻提醒,在双方“联姻”前也可进行财产公正。
他坦承,目前的确存在不正规的招标代理公司,有偏帮一方的情况。对此,他建议培育正规咨询公司。
而金永祥认为,社会资本要懂得保护自身利益,行使自身权利。比如政企双方在进行合作时,要有谈判过程,把握好给对方提意见的机会。同时,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是确立双方平等地位的关键。
徐向东介绍说,对于确保政府信用问题可采用一些具体手段。第一,社会资本和投资人可以请咨询公司对政府和自身进行评估。第二,去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PPP操作指南、国家发改委发布了PPP指导意见,按照这两份文件操作,政府信用将得到规范。第三,争取将PPP项目列入重大规划预算、进行政府采购。去年实行的全口径预算、中长期预算规划等制度,将进一步规范政府履约,保障社会资本利益。
规范工作还是重点
建立有利于PPP规范运用的制度环境
探索金融机构与项目有效对接
张燎建议:首先,在当前的发展中,需要建立适合PPP的制度环境。
“这个说法听起来比较老套,但真正参与过PPP项目后,会真切感受到政府不守信、合约中的机制构架不能落实、回报机制不完善、争议解决机制欠缺等问题产生,都是缺乏有利于PPP规范运用的制度环境。”他说。
虽然2014年8月31日~2015年1月23日,各部委出台14份与PPP相关的政策文件,但还不够。张燎透露,财政部近期将出台一批市场期待的文件,如《物有所值评价指南》、《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等。
第二,目前金融机构对PPP的认识和了解不够,特别是金融机构如何把自己的产品与PPP项目或参与企业对接、如何实现风险控制、如何满足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等问题,还需进一步探索。期待与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专业投资机构合作。
第三,对于PPP的市场教育和普及还需加强,要避免出现“戴帽”PPP项目。
此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目前都在各自发文规范PPP发展。而对从事PPP项目的企业来说,期待有牵头部门来统筹各项工作。
对此,徐向东建议,微观层面上,以今年1月19号国家发改委上传的《基础设施与公共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为标准,根据各级人民政府的授权和职责分工,各地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等都可以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实际上,可由地方决定主管部门。宏观层面,财政部已经设立了PPP管理中心,可由其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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