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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后30余省份开出按日计罚罚单

2015-07-28 10:03:22  

“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环保领域长期存在的顽疾,为此,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保法中增设了“按日计罚”条款。半年多过去,国内30余省份相继开出“按日计罚”的首张罚单。

  按日计罚是指排污者超标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的情况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逾期1天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上不封顶。它打破了环保部门的罚款数额限制,意味着企业违法时间越长,被罚款的金额越高。

  据财新记者不完全统计,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江苏、内蒙古、河北、辽宁、江西、湖北、山东、山西、河南、安徽、广州、新疆、黑龙江、青海、陕西、天津等地都开出了本省的首张罚单。

  其中,截止目前,陕西省的个案处罚金额最高,达1580万元。

  6月份,环保部有关负责人通报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时介绍说,按日计罚的处罚金额已过亿元。

  陕西煤化能源公司因超排污染物,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可企业拒不整改和缴纳罚款,连续计罚79日,这笔罚款飙升至1580万元。这是陕西省根据新环保法开出按日计罚的首张“天价罚单”。

  飙升的罚款背后不无隐忧。《人民法院报》刊文指出,按日计罚背后的一些问题也日渐暴露,需要做到“三防”,即防相关执法部门“以罚代管”;防纸上罚款、无人缴纳问题;防大企业“罚不痛”,小企业“不怕罚”等情况。

  事实上,新《环保法》的威力不仅仅在于罚款,其中还规定了“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涉污企业在多次复查后仍不整改,可以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当地环保部门可以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对相关责任人采取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

  安徽大学环境法学专家张辉在接受《安徽日报》采访时表示,按日计罚作为上不封顶的处罚手段,较以往处罚数额明显增多,可以有效威慑环境违法企业,消除企业的侥幸心理,督促企业彻底整改。

  新环保法还有“授权”: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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