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北省工作动员会召开。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时间约一个月左右,主要受理河北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另据环保部通报,2015年,全国环保部门在全面推进新环保法实施过程中,通过开展环保综合督察、环保约谈,在严格环境监管执法、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环保职责、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截至2015年10月底,环保部约谈了15个城市的政府主要负责人。环保部介绍,在约谈制造的巨大政治与舆论双重压力之下,地方“一把手”无不如履薄冰,深感“压力很大”、“感到羞愧”、“强烈震动”。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环保部约谈效果在一些地方确实立竿见影,尤其是将约谈通过媒体公开,将地方政府的环保治理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10个月关停1.7万家企业
2015年作为新环保法实施年,社会对于这部“长牙齿”的法律寄予厚望,但是,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新手段能否落实,环保执法力度面临考验。
2014年底,为加强环保监管执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全面部署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要求,清理废除“土政策”,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完善环境监察执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增强基层环境执法力量,大力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
据了解,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共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206件。检查企业141万家(次),查处违法排污企业4.68万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企业6.37万家,责令停产2.86万家,关停取缔1.7万家,罚款4.7万家。此外,截至2015年9月,全国累计查处涉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案件20564件。
环保部公开的数据显示,2015年1-8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405件,罚款数额达32847.85万元。其中,甚至有包括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等在内的一些企业被罚金额超过千万元。
同时,2015年,河北、黑龙江、广东、山东等17个省(区、市)的环保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联合探索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障。
环保部称,一年来,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让以往监管执法过松、过软的局面得到了明显改观。
督察今年上升到省级政府
2015年,环保领域高密度的督察和约谈成为执法亮点之一。
环保部认为,以督察地方政府为目的,强调从决策源头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经过一两年的摸索,环保综合督察在2015年成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主战场。
截至2015年10月底,环境保护部对30个城市开展了综合督察。
与此同时,地方的环保督察也在积极推进,除安徽、海南、甘肃、宁夏等4个省(区)正在或准备开展综合督察外,其他2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对134个市开展了综合督察。
2015年10月,环保部公开发布对大连市环保综合督察的相关报告,直接点出大连市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方面存在不足。
如果说综合督察是为地方政府发展与保护工作“把脉会诊”,那么公开约谈就是让地方党政一把手“红脸出汗”,环保部称,“压力很大”、“感到羞愧”、“强烈震动”,在约谈制造的巨大政治与舆论双重压力之下,地方“一把手”无不如履薄冰。
按照环保法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约谈带来的压力将会层层传导,越来越多的省份开始通过环保约谈向下级政府传导压力,使约谈成为解决环境问题、推动环保工作的一大利器。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各省(区、市)环保部门已对28个市县进行了约谈,对19个市县实施了区域环评限批,对督察中发现的176个问题进行了挂牌督办。
环保部强调,2016年,环保部将把环保督察巡视工作的对象升级到省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推动地方党委政府环保责任的落实。
马军认为,公众比较关注的一些重污染问题,实际上是区域污染问题,督察某个城市起到的效果有限,督察到省一级,范围就扩大很多,能够形成区域治理的方向,比较符合现在区域联防联控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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