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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黑臭水体应急治理必要保长效当与其他机制配合

2016-01-15 13:49:12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陈阳
 
    1月6日,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起,朝阳区将集中治理清河、坝河、通惠河水系生态环境,开展萧太后河流域水质还清工程。在2016年底前,会通过管线截流、湿地净化等方式,实现区内11条出境河道水质全部达标。在2017年底前全部消除区内黑臭水体。
    其实,早在去年4月,国家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水十条”),对城市消除黑臭水体定下“时间表”。“水十条”提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此后,四川、福建和北京等地对外公开落实“水十条”的工作方案,对消灭黑臭水体进行细化。整治黑臭水体也正式拉开帷幕。
    然而,在黑臭水体治理实践中面临诸多治理模式和技术问题。在近日举行的“2015中国环保上市公司峰会”上,业内人士表示,治理黑臭水体要避免陷入重治理、轻保持,重短期、轻长效的误区,重视长效的治理模式。在这其中,地方政府可以尝试借鉴PPP模式。
不同阶段应“对症下药”
    所谓“黑臭水体”指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黑色或泛黑色),和(或)散发出令人不适气味(臭或恶臭)的水体的统称。
    从污染源角度解析,黑臭水体的主要污染源囊括了工业污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等点源,大气沉降、降水径流等面源,以及底泥污染物、生物体污染物等内源。
    针对这些问题,去年9月,住建部与环保部联合编制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提出,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等多种整治技术,希望能实现“因地制宜,一河一策”、“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然而,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环境学院教授胡洪营指出,许多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由于治理措施不科学,重治理轻保持、重短期轻长效而导致水体返黑,水质反复恶化。“根本原因在于,这些工程没有科学、客观地掌握水质变化的规律和成因。”
    胡洪营指出,根据污染程度与治理目标的不同,黑臭水体治理可分为应急治理、水质改善和长效保持3个阶段。在不同阶段,由于治理目标不同,技术实施要点也不同。
    胡洪营表示,对于黑臭水体治理技术上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黑臭水体治理没有“一招鲜”,需要技术集成,打出“组合拳”。
    “没有某一种技术可以全面解决黑臭水体的问题,目前很多技术都过于急切,但长期看来并不是最好的方式。比如河道曝气,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应急性的问题。黑臭水体治理应该重视集成技术,强化管理,进行长效运行。”他说。
    胡洪营认为,现在的黑臭治理技术存在不少误区,包括:缺乏对“实用性技术”的长期、系统、科学的工程验证;缺乏对现有技术适用性的客观认识,缺少设计规范;缺乏技术集成的宏观思路和科学方法。
    同时,技术选择上注重短期效应、忽视长效运行;注重单一措施、忽视综合治理;注重水质净化、忽视水生生态修复;注重技术措施、忽视科学管理;机械套用污水处理的思路与技术;缺乏对水生植物净化作用的科学认识等。
    “在应急治理阶段,应针对黑臭严重水体,采取有效措施,短期内快速缓解和消除黑臭现象。”胡洪营说,可以通过截污,控制外源污染物的进入,投加絮凝剂、除藻剂等药剂快速去除污染物,通过底泥清淤将大量污染物迁移出水体,通过补充地表水或再生水,使污染物质快速迁移、稀释。在水质改善阶段需进一步减轻水体污染负荷,采取工程措施净化水质,恢复水体景观功能。“在长效保持阶段,需要保证水质有效管理,确保水质改善效果的长效性。”
可和海绵城市建设相结合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副会长、天津创业环保总经理林文波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漫长的系统工程。“国际上,韩国首尔清溪川、英国泰晤士河、法国塞纳河治理,都用了很长时间,有鉴于此,我国河道、黑臭水体治理应当和海绵城市有机结合起来,同时综合管网建设、污水污泥处理来系统治理。如果不系统治理的话,黑臭水体很难消除。”
    事实上,黑臭水体治理本身就是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就曾提出,老城区要以“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
    那么整治黑臭水体如何与海绵城市建设相结合?林文波认为,针对黑臭水体河道系统,应从设计方面优先考虑,设计部门要有设计标准。“黑臭水体治理,应该建立严格的国家和地方标准。先对河道进行截污、清淤后,再整治。”
    同时,林文波指出,整治黑臭水体也要与城市管网建设相结合,管网不顺畅、雨水不处理,最后又冲到河道里面,水体会再次被污染。并且在这其中还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特别是污泥的管理和处置,避免二次污染。"如果污水处理厂不达标,污水流到河道里面,会导致更加严重的污染。还有污泥,虽然目前污泥处置的手段措施很多,如堆肥发酵、焚烧、建材利用等。但如果处理不好,一旦下雨,又会流到河道里,会产生更严重的问题。"
借助PPP模式实现按效付费
    黑臭水体治理孕育着巨大市场。根据生态研究机构E20研究院去年初步测算,如果将管网新建改造、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和升级、雨水初期污染和其他面源污染治理、海绵城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与黑臭水体有关的投资均考虑在内,要达到"水十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未来几年内全国各城市投入资金需求将不少于5000亿元。
    而根据中信证券的研究,从黑臭水体治理投资需求看,如果假设全国城市建成区1000个、每个区平均有20个中小河道且其中40%属于治理范围、每条河道中黑臭水体长度3公里,以及单位投资3000万元/平方公里,那么若2030年消除全部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对应的投资需求或超过7000亿元。
    "虽然市场巨大,但是市场化的模式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难点。"济邦投资董事总经理张燎表示。
    张燎指出,目前国内鲜有成熟的黑臭水体治理案例。传统的河道治理环保项目普遍存在重建设、轻运营和效果的现象。花了大量财力人力物力,建成项目,但因为没有从长期效果的角度来考核工程,重建设轻效果,最终环境只能在最初几个月保持良好状态,而后复又恶化。
    张燎举例称,PPP模式作为近年来在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后期养护的市场化模式之一,既能满足地方政府在现有的财政预算内,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资本解决黑臭水体问题,又能使企业在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本和技术的过程中,完成政府的治理要求。
    "但PPP模式最终强调的是治理效果,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如何设定绩效指标成为难点之一。"张燎透露,"目前大多数河道治理PPP项目,基本上都是经过包装的'建设-移交'(BT)项目,真正按环境治理效果付费的极少,这实际上无益于缓解政府财政压力,也无益于治理效果的长久保持。"
    "项目做好之后,如果水环境能够可持续性地维持目标效果,那么政府按规定付费,否则经济责任和损失都由社会资本承担。"张燎进一步解释说。
    对于核心的绩效考核指标,政府可以付费请专业机构制订。例如,济邦咨询为南宁那考河项目制订了水质、水量、防洪标准三大类共103项考核指标。政府只需根据社会资本达标情况支付服务费,由此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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