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企业债券支持绿色发展和节能减排落到实处,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5年12月31日出台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等12个具体领域进行重点支持。《指引》还在发行条件方面较以往有诸多突破,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放宽至80%,并且允许非公开发行,探索以碳排放权、知识产权等作为发债增信担保方式。值得一提的是,《指引》规定上市公司亦可发行绿色企业债券。
有分析人士认为,《指引》虽然是一个融资方向的指导意见,但更重要的是释放出政策支持绿色产业的信号,对地方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指引》将与专项建设基金结合形成合力,企业一旦成功发行绿色企业债券,在申请专项资金方面将更具优势。”
支持领域实行动态调整,长期发挥作用
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正式发布。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加快,这将催生出巨大的绿色融资需求。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估计,中国绿色产业的年投资需求在2万亿元人民币以上,而财政资源只能满足10%~15%的绿色投资需求,市场前景极为广阔。
与此前央行的绿色金融债规定相比,《指引》落实到了具体项目和企业,在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上更有针对性。其明确了企业债支持绿色发展和节能减排的12个具体领域,涵盖如下:
一是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二是绿色城镇化项目;三是清洁能源高效利用项目;四是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五是循环经济发展项目;六是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七是污染防治项目,包括危废、工业尾矿等;八是生态农业项目;九是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十是低碳产业项目;十一是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项目;十二是低碳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重点支持领域实行动态管理,未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绿色项目和绿色债券支持的范围。随着创新创业的推进,必将有更多的新技术涌现,支持领域实行动态调整、增减,可以让这个体系长时间内切实发挥作用。
针对绿色债券与普通债券的区别,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有关研报从评级的角度分析,除同样需要关注发行人的偿债意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管理等因素外,企业自身和项目的绿色属性、获得政府支持的力度也将成为评级考虑的重要因素。
发行条件进一步放宽,突出对技术型企业的支持
在发行条件方面,除了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发债门槛之外,《指引》注重对绿色低碳领域技术型及中小企业的支持。
《指引》明确,企业申请发行绿色企业债券,可适当调整企业债券现行审核政策及《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部分准入条件,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放宽至80%(相关规定对资本金最低限制另有要求的除外);二是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不受发债指标限制;三是在资产负债率低于75%的前提下,核定发债规模时不考察企业其他公司信用类产品的规模;四是鼓励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
据了解,由于绿色环保技术的改造、新技术的应用,产品更新领域的设计,以及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对资金的需求量大、期限较长,此前环保领域的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传统的信贷渠道,其中存在着资金期限错配的问题。由绿色企业直接发行期限比较长的绿色债券,对接项目期限,就会缓解这方面的压力。
《指引》明确,在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情况下,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50%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运营资金。主体信用评级AA+且运营情况较好的发行主体,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由在建绿色项目产生的高成本债务。允许绿色债券面向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以河北省区域来讲,环保企业的业务量大增,随之而来的资金需求也大增。中小企业前期购置设备以及运营资金补充,都会遇到融资难题,保证企业融资渠道的畅通很有必要。”河北经贸大学绿色金融研究所所长王小江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环保企业前期研发成本往往较高,且很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资产规模较小,融资困难。此次允许非公开发行绿色企业债券,正是顾及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值得一提的是,中小企业可将碳排放权、知识产权、预期绿色收益等作为增信担保质押。此外,《指引》明确,允许项目收益无法在债券存续期内覆盖总投资的发行人,仅就项目收益部分与债券本息规模差额部分提供担保。
考虑到节能减排、绿色低碳领域逐渐成为上市公司投资热点,《指引》首次允许上市公司发行绿色企业债券。“上市公司目前手上项目较多,有融资需求,环保类上市公司融资顺畅政策支持绿色发展效果也更明显”。湖北省的一位环保企业负责人表示,目前他的企业业务量大增,2015年营业收入实现大幅增长。
政策合力对绿色产业形成持续支持
长期关注环保企业融资的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由于绿色项目周期长且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单纯依赖市场定价可能会低估其总效益,建议政府在发展初期给予一定激励政策,对绿色投资提供从理念到政策的全方位支持。
《指引》指出,鼓励市级以上(含)地方政府设立地方绿色债券担保基金,专项用于为发行绿色债券提供担保。鼓励地方政府通过投资补助、担保补贴、债券贴息、基金注资等多种方式,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和绿色项目实施,稳步扩大直接融资比重。
此外,鼓励绿色项目采用专项建设基金和绿色债券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已获准发行绿色债券的绿色项目,且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条件的,将优先给予支持。
“这也意味着,如果企业成功发行绿色企业债券,将更容易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这对绿色企业债券的推广是一个很好的促进因素。”有券商发行人士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在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及以污染防治为主的环保产业快速发展之时,绿色债券前景广阔。“发行绿色企业债券与政府的宏观号召、可持续发展及绿色理念保持一致,对发行人形象也有正面影响。总的来说,《指引》很接地气儿,很多领域都适用,直接对接项目和企业,值得期待。”以上券商发行人士表示。
何为绿色债券?
作为国内债券市场的一个新生事物,绿色债券要求募集的资金一般投向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水处理、低碳交通、节能建筑、土地利用以及气候变化适应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与传统债券相比,绿色债券最大不同在于“绿色”二字,也就是除了主体信用评级和债券信用评级外,发行人还须证明自己“绿色”——也即项目主体要具有环境效益。ICMA(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在2014年制订了国际上主流的绿色债券发行标准——《绿色债券原则》。发行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照。
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王遥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指出,2015年以来,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下降主要是因为全球经济形势不景气。“全球债券市场萎缩,会对我国绿色债券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各个政府部门对绿色投资都鼓励支持,因此国内绿色债券发展仍然乐观。”
回顾历史,自2008年世界银行发行了全球首支绿色债券,到2012年,发行规模约为50亿美元;2013年,绿色债券进入快速发展期,出现爆发式增长,当年规模达到110亿美元左右;2014年,全球发行的绿色债券已达400亿美元。
随着近几年在国际市场上的持续升温,绿色债券概念在国内也日渐受捧。
2015年1月,兴业银行以绿色债券申报,以金融债券获批募集发行债券300亿元;6月,贵阳市开展100亿元全国第一支绿色债券的申报发行工作;7月,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等16家企业共同成立绿色债券联盟,试图帮助环保类企业在国内外发行债券,增加融资渠道;同月,中国银行协助金风科技完成3亿美元境外债券发行,票面利率2.5%,期限3年,为中资企业发行的首单绿色债券。
农行也在2015年10月于伦敦发行中资金融机构首单绿色债券,并与伦敦证交所集团签署《绿色金融合作备忘录》,开启中英绿色金融合作。此次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绿色债券获得了市场高度认可和追捧,来自亚洲和欧洲近140家投资机构超额认购,其中3年期和5年期美元债券合计认购倍数达4.2,人民币2年期债券认购倍数高达8.2。
曾刚:提高绿色债券吸引力,培育绿色投资者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认为,由于绿色项目周期长且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单纯依赖市场定价可能会低估其总效益,相应的债券融资成本可能较高,建议政府在发展初期给予一定的激励政策,对绿色投资提供从理念到政策的全方位扶持。
第一,多种渠道加以扶植,提高绿色项目和绿色债券吸引力。政府可制定一系列从绿色信贷规定到长期价格机制的政策举措,如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施上网电价补贴、对绿色债券的发行实行差别化利率等,也可以运用公共财政工具和手段保障绿色债券发行的规模、流动性以及收益回报,如对绿色收益债券、双重追索权债券给予政策支持;利用税收激励机制,对绿色债券给予利息收入减免税优惠,例如对国内机构投资者相关利息收入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5%)和资本利得税(5%)予以减免;针对通过审核的绿色债券中的低评级高风险债券,建议由政府性基金或国家开发银行出资提供担保,实现外部增信,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发行人的积极性;同时由于碳资产、绿色收益权(如新能源发电收益)等绿色资产较为特殊,可有针对性地逐步培养和规范专业化的资产评估机构,便于在发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时,真正通过绿色资产实现增信,并合理反映绿色资产的价值。
第二,积极培育绿色投资者网络,推广绿色投资理念。政府应大力推广绿色投资理念,增强机构投资者的社会责任,为公共投资基金、社保基金等设置绿色投资使命要求等,要求其资产的特定比重如5%~10%投资于绿标债券等,从监管合规和激励机制方面,提高绿色投资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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