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从今年开始,天津市在水污染防治上将再施重拳:《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近日出台并正式实施,计划实施130项任务、治理七大水系,2017年前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实现绿水绕城的目标。
全市将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节约保护水资源、保障水生态环境健康、严格水环境风险控制、大力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等方面着手,主攻于桥水库及输水沿线、北三河水系、永定河水系、海河干流水系、漳卫南运河水系、黑龙港运河水系、大清河—子牙河水系七大水系重点防治任务。
明年年底前,天津市将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到2020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2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劣于Ⅴ类)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为全市水系开治污“药方”
根据近日出台的《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保部门已根据全市水系不同的现状,开出了不同的防污治污“药方”,环绕津城的七大水系水质将逐步改善。
于桥水库及输水沿线:重点实施水库周边面源污染治理,推动上游部分河道综合治理,对本市引滦入津沿线污染区域进行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修复,促进流域产业结构布局优化,保障流域水质安全。
北三河水系(蓟运河、潮白河、北运河):通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消除州河西屯桥断面劣V类水体。
永定河水系:通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改善区域河道水环境。明年年底前,完成流域内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海河干流水系:通过加强区域配套管网建设、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防范环境风险等措施,消除北洋桥断面、井冈山桥断面劣V类水体,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保障流域水环境安全。
漳卫南运河水系:重点实施统筹调度流域水量等措施。科学配置水资源,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流量和泄流时段,充分利用雨洪资源,维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黑龙港运河水系:综合采用统筹调度区域水量、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保障流域内入海河流水质不劣于入境水质。
大清河-子牙河水系:综合运用统筹调度区域水量、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保障流域内入海河流水质不劣于入境水质。
严控近岸海域污染保护海洋生态安全
根据全市近日印发的《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市将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要严控近岸海域污染,保护海洋生态安全。
天津市将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明年年底前对本市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全部进行清理。入海河流主要污染物浓度要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在全市重点河湖及近岸海域划定限制养殖区。实施水产养殖池塘、近海养殖网箱标准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开展海洋离岸养殖和集约化养殖。
天津市还将加大对滨海湿地、河口和海湾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开展海洋生态补偿及赔偿等研究,实施海洋生态修复。落实国家关于海洋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生态脆弱敏感区等区域海域禁止、限制实施围填海的有关规定,加强围填海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违法围填海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到2020年,全市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10%。
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
根据近日出台的《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天津市将狠抓工业污染防治以控制污染物排放,年底前,全市工业集聚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据介绍,工业集聚区内污水乱排乱放已经成为影响水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全市将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分类实施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各类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现有工业集聚区的污水处理设施符合环保要求的,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挂牌督办,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同步规划和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全市将实施国控、市控重点水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并实现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覆盖全市废水排放总量95%的企业全部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此外,从今年开始,对110座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明年年底前达标排放或达到再生利用要求。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新建一般镇污水处理设施,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全市所有区县和建制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制镇和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5%以上。
天津市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
天津市已绘制完成水污染治理路线图,治理结果怎样?是否达到目标?今后每半年,市民就能得知水体治理进展情况。根据近日出台的《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本市将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
据了解,全市将重点实施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对现状水质不达标水体,采取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的工程措施,重点加强州河、独流减河、海河干流、北运河等控制单元的污染治理和监管。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实施总氮、总磷排放控制。
加强引滦入津、南水北调等调水工程水质安全保护,特别是推进于桥水库等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以于桥水库为试点,建立优质生态湖库保护机制,以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防治为根本措施,推动建立生态补偿等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湖库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