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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起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2016-04-22 15:31:38  
    4月14日,环保部初步认定江西新余仙女湖水质镉超标导致水厂停水事件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并已启动事件调查程序。
 
    环保部查明,2016年4月3日,原宜春中安实业有限公司在暴雨期间,集中将厂区内含有大量重金属镉、铊、砷的废液偷排入袁河,导致袁河及仙女湖镉、铊、砷超标,从仙女湖取水的新余市第三水厂取水中断,新余市部分城区停止供水。
 
    南方周末4月12日在现场调查,据当地一名知情人透露,这是一家位于江西宜春市彬江镇区域的无名企业,冒名使用了“宜春市中安实业有限公司”的名号。(详见南方周末2016年4月14日报道《新余镉污染溯源》)
 
    江西省环保厅通报,2016年3月6日至4月5日,原宜春市中安实业有限公司在没有申请改变经营范围、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以从湖南衡阳等地拉来的危险废物为原料,生产铁渣、锌渣、氯化钾、硫酸钾和海绵铟等产品。该企业属非法生产,经检测,该公司原料中含有大量的镉、砷、铊等有害重金属,为了规避监管,其私设约2.5公里排污管,间歇性地恶意偷排未经任何处理的污水。
 
    该厂外排口的水中镉浓度4655mg/L,超过标准46550倍。镉进入人体后有选择性地蓄积于肾、肝中,最终可引发多种疾病;与之相比,铊、砷对人体的急性毒性更大。据新余市环保局副局长任国安介绍,第三水厂上游取水点在4月15日上午10:00监测表明,镉和砷等含量正常,铊含量为0.133ug/l(标准为小于等于0.1ug/l)。而第三水厂出水水质已达标。
 
    不过,目前仍有舆论认为肇事企业情况语焉不详。有关注此事的民间环保人士认为,对于环保部门认定的肇事企业,目前官方披露信息尚不足以令公众信服。
 
    “铺装2.5公里管道入河不是不可能,但极其困难,需要穿过农地和居民区,工程至少耗时一个月。”该环保人士发现,该企业位于山坳中,离河流直线距离有1.3至1.5公里。
 
    另外,该企业仅生产一个月,并在4月3日暴雨期间集中偷排废液。“它到底排了多少,竟然造成整个水库镉、铊、砷超标,需要进一步确认。”
 
    上述环保人士查询发现,仙女湖周边区域产铁矿,分布有尾矿库和铁矿工厂。“我看到至少两个四五万平米的尾矿库,黄铁矿、硫铁矿的镉含量也很高,是不是暴雨期间存在风险?”
 
    “尾矿库是有很多,但我们没有发现泄露。应该相信环保部和江西省环保厅的责任认定。”4月15日,任国安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而相邻的宜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并未接听南方周末记者电话。
 
    这名民间环保人士称,需要更多的信息,才能把工厂和事实性的环境影响关联起来,比如排污管走向、入河口的土壤监测数据等。环保部亦要求新余市及时公开事件处置情况,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4月13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绿发会)向江西省环保厅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肇事企业私设约2.5公里排污管的照片,企业生产时间、排放污染物种类与仙女湖受污染的时间、污染物种类相吻合的检验报告,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与湖区污染物总量基本相符的检验报告等。基金会负责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申请信息公开是为下一步提请环境公益诉讼做准备。
 
    此次江西新余镉超标事件是环保部2016年认定的首起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是认定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形之一。
 
    环保部4月13日通报,2015年全国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330起,其中重大突发环境事件3起,分别为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城区地下水污染事件、济南章丘市普集镇危险废物倾倒致人中毒死亡事件、甘肃陇星锑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溢流井破裂致尾砂泄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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