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水银体温计破损后,内含的约1克汞如果全部挥发,可使30多平方米房间里的人很快中毒。另外,汞还是唯一能以大气作长距离传输的重金属污染物,可藏在雾霾中贻害无穷。
2016年4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2013年10月1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在日本熊本签署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水俣公约》)。这为中国的汞治理指明了方向,也对中国国内汞的使用和排放做出了明确限制,相关治理已箭在弦上。
中国限汞需直面挑战
尽管中国目前已将汞列为重点管控的重金属之一,但我国汞污染防治的政策规定与《水俣公约》仍有较大差距。计划到2020年,中国含汞废物得到全面控制,资源利用、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高级律师大卫·勒奈特(David Lennett)表示,非常欣慰看到中国正式批准《水俣公约》。他还表示,作为全球较大的汞生产国、消费国以及排放国,中国在限汞方面的积极行动将有助于维系公众健康,并对在全球范围内控制汞污染起到重要作用。
签署《水俣公约》后,中国在限汞上面临很大压力,面临的挑战也不胜枚举。目前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是全球仅有的两个仍在进行工业化汞矿开采的国家。数据显示,中国目前通过原生汞矿生产的汞超过1300吨/年。即便汞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中国多余出来的汞如何处置也将是问题。
勒奈特认为,当前亟待解决的是汞生产的问题。中国最主要的用汞途径是以汞作为触媒,以煤为原料,生产聚氯乙烯(PVC)。而其他国家大都以石油为原料生产PVC,无需使用汞触媒。因中国PVC行业的快速发展,聚氯乙烯生产消耗的汞从2004年的600多吨猛增到近几年的1000余吨。
计量仪器制造业每年平均消耗290多吨汞,是中国第二大用汞行业。主要用于体温计和血压计用汞。生产体温计的用汞量近年来以每年8%~9%的速度增加。电池生产是中国的第三大用汞行业,每年的需求量大约是150吨。
对于医疗器械而言,主要障碍在于中国的医疗器械生产商不愿意投资新型电子设备的生产及其技术研发。生产行业需要长足的发展,才能给中国市场供应符合质量要求且价格可以接受的无汞医疗设备。目前的行业发展状况,使得医疗机构使用的电子设备不是价高(进口产品),就是质量差,由此也招致医疗机构对使用无汞设备的反对。
但与此同时,中国也为签署水俣公约做出实际行动。虽然近年来血压计的生产数量在上升,但在控制下总用汞量却在下降。中国将进一步大幅减少体温计和血压计的用汞量,这些都取决于物美价廉的无汞替代品的推广,从而更高效清洁地满足国内和国际市场需求。在PVC产品生产方面,无汞的催化剂已在研发过程中。
此外,国内电池需求量巨大,但还是与聚氯乙烯行业有所不同。电池生产中的用汞量已经开始大幅降低。并且,随着最近许多跨国公司都主动宣布实现纽扣电池全面无汞化,这一下降趋势还将继续,同时国内的无汞化进程也会加速推进。目前,中国已经生产了数百万无汞的碱性纽扣电池,约占目前总产量的10%,进步较为显著。
目前,国内的汞污染防治还处于摸索阶段。首先,基础研究薄弱,难以为汞的污染控制和减排提供有力的科学支持;其次,汞监测与评价体系不够健全,对汞的生产、使用、排放等还没有系统的、动态的统计数据,难以对汞污染现状进行全面的科学评估。
含汞产品面临淘汰
目前一些欧美国家对汞的排放控制已经生效,因此在履约过程中必将特别关注中国的减排情况。一方面,可能会设置国际贸易壁垒,对我国含汞产品(如荧光灯、含汞医疗器械等)的生产和出口进行限制;另一方面也可能对我国汞的生产和使用施加压力,对某些行业的工艺和发展造成影响。
勒奈特表示,在正式批准《水俣公约》之后,中国的当务之急是落实限汞。首先需要积极推动聚氯乙烯(PVC)材料的无汞生产;在2020年前逐步淘汰汞在体温计和血压计等各类器械生产中的使用和淘汰含汞纽扣电池等。同时,中国应通过设定适应需求减少的过渡期目标来减少对汞矿的开采冶炼;当中国不再有对汞产品的国内需求时,则彻底停止对汞的开采。政府还应颁布适当的汞出口禁令,除了中国大陆,还应重点监控香港,以阻止将汞出口给某些盛行开采小金矿的非洲国家。
“当然无汞技术的推广也至关重要,” 大卫·勒奈特说:“只有中国通过无汞方法来制造PVC,在汞开采方面才能釜底抽薪,在源头上得以终止。目前无汞技术已进入试验和评估阶段,如果攻坚克难,中国在汞治理方面将会取得成效。”
中国汞污染防治体系涉及很多方面的内容。因此,汞治理仍依赖于国内的具体举措和落实。当前,首先应该有明确可行的防治目标;其次要有具体科学的技术支持和理论指导,建立用汞行业的闭路循环,并力推无汞绿色技术的广泛应用;此外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等保障措施及监督机制;最后要提高公众、政府和从业人员的意识,提高行动能力,全面减少汞的使用和排放。
近年来,国际社会为限制汞排放与使用做出了积极努力。中国正式批准《水俣公约》,将有助于翻开全球限汞的新篇章。
□ 相关链接
国际社会积极响应《水俣公约》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对汞的使用和排放做出了明确限制,确立了减排时间表。
此外,还要求包括含汞体温计、血压计和荧光灯在内的多个含汞产品在2020年前退出市场或达到规定的含汞标准;要求限时淘汰添加汞的生产工艺如含汞氯碱工艺,大幅度减少含汞生产工艺中汞的使用量,如含汞PVC制造工艺;要求限制汞的大气排放,包括限制燃煤发电厂、燃煤工业锅炉、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焚烧以及水泥制造等行业中的汞排放。
欧盟
今年2月欧盟启动批准《水俣公约》的流程,欧盟委员会指出,欧盟批准《水俣公约》将有助于加快公约生效的进程。
日本
去年6月,日本参院全体会议通过《水银环境污染防止法》及修正版《大气污染防止法》,分别规定在原则上禁止生产使用一定量水银(汞)的荧光灯、电池等产品,以及管制向大气排放水银。据报道,这意味着《水俣公约》的日本国内法律建设已完成。
为批准条约新制定的日本《水银环境污染防止法》规定了水银的恰当保管规则,把企业向国家定期报告定为一项义务。此外,这一法律还禁止挖掘水银和使用水银采金,禁止生产水银含量超过一定标准的产品。禁止期限由政令确定。
韩国
对韩国来说,符合相关法律的受管制产品大多达到公约标准,且不受管制的产品逐渐减少,因此公约的生效给韩国带来的影响将微乎其微。韩国环境部预计,韩国汞排放标准的管理程度几乎与欧盟相近,达到公约标准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