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三大地区的战略环评都将完成,此外,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战略环评也将着手实施。
环境保护部日前透露,《“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已经敲定。这一方案将有助于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推动实现“十三五”绿色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目标。
环评是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前置性措施,相当于环境保护的一道闸门。
上述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环保部门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提高环评有效性为主线,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
“十三五”期间,会有哪些重大环评项目落地?据环保部介绍,这一期间,在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上,重点领域和项目已经确定。
在战略环评上,将制定落实“三线一单”的技术规范。完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三大地区战略环评,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战略环评。完成连云港、鄂尔多斯等市域环评示范。完成新型城镇化、发展转型等重大政策环评试点研究,初步建立政策制定机关为主体、有关方面和专家充分参与的政策环评机制及技术框架体系。
在规划环评上,环保部表示将积极参与“多规合一”、京津冀空间规划编制。深入开展城市、新区等规划环评。开展流域综合规划环评,确定开发边界和开发强度。完成长江经济带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核查。健全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城乡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协同推进规划环评机制。
同时,推行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根据改善环境质量目标,制定空间开发规划的生态空间清单和限制开发区域的用途管制清单。制定产业开发规划的产业、工艺环境准入清单。实现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强化清单式管理。依法将规划环评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刚性约束。对已采纳规划环评要求的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简化相应环评内容。对高质量完成规划环评、各类管理清单清晰可行的产业园区,试点降低园区内部分行业项目环评文件的类别。项目环评中发现规划实施造成重大不利环境影响的,及时反馈规划编制机关。
环保部表示,将严格规划环评违法责任追究。适时组织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核查,将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规划环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环境保护督察。研究建立规划环评违法责任调查移交机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责任。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十三五”期间,环保部还将开展关停、搬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对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致癌、致畸、致突变”化学污染物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企业,研究开展企业关停、搬迁的环境风险评估。
与此同时,开展区域环境影响预警试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开展区域环境容量匡算和预警。开展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环境影响预警。开展典型重点开发区域和优化开发区域资源环境承载预警试点。开展典型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空间红线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