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邵丽华 见习记者刘俊超郑州报道 记者近日从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获悉,根据河南省环保厅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要求,10月底前,2741家涉气“小散乱差”污染企业将全部关停、清退、淘汰到位。
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杜连海介绍,根据要求,各地要于8月20日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每月20日~30日,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完不成计划进度、整改进展缓慢、报送信息不及时的要通报批评,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此外,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将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郑州航空港区环保局分管领导和监察机构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环境监管执法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也将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同时将对目标任务未完成、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根据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下半年工作安排,重点涉及5项环境执法监察任务:对2741家涉气“小散乱差”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在钢铁、水泥制造、平板玻璃制造、煤炭、电解铝行业开展执法检查;对使用劣质煤的化工、工业炉窑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检查;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督促限期拆除或改造燃煤锅炉及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加强6463家重点涉气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