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北京市海淀区对分类投放厨余垃圾给予1700元/吨补贴的新闻让大家颇感震惊,毕竟垃圾焚烧补贴才几十元一吨,餐厨垃圾处理补贴也不过一、二百元一吨,为何仅仅在前端的投放环节,就要给厨余垃圾以1700元一吨的“天价”补贴呢?
新闻告诉我们:第一,1700元/吨的补贴是发放给物业公司,再由物业公司奖励给积极分类投放厨余垃圾的居民,该政策预计今年8月底之前实施;第二,原先海淀区分类投放补贴的发放方式为直接给居民,按投放次数奖励,每次0.5元。两种补贴方式孰优孰劣?
我们先来算算旧补贴方式的账。
以我国城市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约1公斤计算,一个典型的三口之家日均产生3公斤生活垃圾,如果厨余垃圾占60%,那么每户每天产生厨余垃圾1.8公斤。按照原先的补贴方式,如果居民每天分类投放一次垃圾,每次奖励0.5元,那么对应厨余垃圾的补贴为278元/吨。但是,如果有居民投放了两次呢?那么补贴价就要变成556元/吨。我想每天投放三次或三次以上垃圾的居民应该是极少数了。所以原先的厨余垃圾分类补贴最高不会超过600元/吨,实际操作可能会在300~400元/吨。
于是问题来了,新的补贴标准变成1700元/吨,有关部门为什么要这样?难道数学水平竟比小编还差?环卫科技网总编郑振涛认为,这不能只算经济账。
首先,直接补贴居民虽然便宜,但是实际分类效果可能并不理想。因为即使每天投放两次厨余垃圾,居民也只能获得1元的补贴。每月30元的额外收入,相对于2016年月均工资7706元的北京居民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或许在分类初期新鲜劲犹存时,尚可取得不错的效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些许补贴的吸引力会断崖式下降;
其次,长期以来,我们习惯把垃圾分类的第一责任人列为居民,不论是宣传,还是发放奖励,总是以居民为对象。但实际上,物业公司才是社区垃圾分类的关键环节,如果小区物业不积极,那么这个小区的垃圾分类就很难顺利实施。1700元/吨的补贴,不乏提高物业公司垃圾分类积极性的考量:让物业公司去想办法协助社区居民分类,不论是采取奖励还是二次分拣或者别的方式,其工作效率必然高于政府运作,如果有结余,还可以作为物业公司的利润。当然,想必政府也会对厨余垃圾质量做出相应要求,1700元/吨的补贴不可能是那么好拿的;
第三,从政策角度讲,北京“十三五”垃圾分类政策是以“资源回收,干湿分开”为主要抓手,适时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提高再生资源和厨余垃圾的重量和质量。既然北京市厨余垃圾强制分类大政已定,那如何对居民实施“强制”政策?这几乎不具备可操作性。但是,如果“强制”对象是物业公司呢?局面就会为之一变。1700元/吨的高额补贴,给物业公司画了一个看得见的大饼,在即将到来的垃圾强制分类时代,物业公司将因此面临更大的压力。1700元,是政府递过来的“胡萝卜”,但如果物业干不好垃圾分类,“大棒”可能在后面等你。
最后,郑总反问了一句,你真的认为1700元/吨很贵吗?考虑到宣传推广,考虑到发给居民的补贴,考虑到免费发放的垃圾袋,考虑到小区内的各种分类设施,考虑到聘用负责二次分拣的“垃圾分类指导员”,以及实施过程中各种不可预知的支出……,1700元/吨,或许真的不算贵啊!!也许我们最需要破除的就是那个“垃圾分类社会成本低于垃圾焚烧”的老观点:垃圾分类,不是没有成本的,其实它是一件很昂贵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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