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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超600亿吨 “固废法”修改提上日程

2017-11-07 14:07:47  
        在经过“高规格”的实地执法检查后,为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1日建议尽快启动相关修法工作。
 
  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
 
  为全面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下称“固废法”)贯彻实施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今年5月启动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先后赴北京、河南等7个省市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并详细制订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固废法”执法检查组。
 
  今年6月至8月,执法检查组分为5个小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和四位副委员长带队,分别赴陕西、湖南、山西、天津、浙江、广西、江苏、福建、上海、吉林等10个省(区、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委托自查的其他2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固废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检查报告。
 
  “固废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此次执法检查力度大、覆盖面广。委员长、副委员长亲自带队赴地方检查,多位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地域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
 
  报告称,“固废法”实施20多年来,特别是近5年来,我国加快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有了较大提升。
 
  一是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逐年提升。截至2016年底,我国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共2149家,危险废物核准利用处置能力达到6471万吨/年,实际利用处置量约1629万吨,分别是2006年的9.1倍和5.5倍。
 
  二是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逐步提升。截至2016年底,我国城市共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940座,无害化处理能力62.1万吨/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6%,比2003年提高了近45个百分点。
 
  三是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逐步提高。据统计,2015年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达到19.9亿吨,综合利用率为65%,比2001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单位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逐年下降,2014年比2005年下降了28.7%。
 
  不过,报告也表示,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当前“固废法”的实施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从总体上看,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积存量多。我国每年产生畜禽养殖废弃物近40亿吨、主要农作物秸秆约10亿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33亿吨,工业危险废物约4000万吨,医疗废物约135万吨,建筑垃圾约18亿吨,大中城市生活垃圾约2亿吨,固体废物产生量呈增长态势。还应当引起重视的是,我国历年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总量达600亿吨到700亿吨。
 
  在固体废物中,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大,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后果十分严重。当前,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危险废物底数不清,现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平均负荷率不到60%,每年有超过一半以上危险废物由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大部分游离于监管之外。不少地方反映尚不能全面准确掌握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数量,直接影响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报告认为,从检查的情况看,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对污染防治严峻形势认识不足。相关部门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上的职责边界还不够明确,权责不够统一,认识上也存在差异,实际工作中部门配合不够、政策协同不足、法律落实不到位等现象比较突出。
 
  “固废法”出台已近22年,离上一次修订也有13年了。“固废法”的实施对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固废法”也存在与实际情况不适应、同其他法律不协调等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尽快启动“固废法”修订工作,统筹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固废法”修改,共同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同时,国务院要抓紧制定完善配套法规,有条件的地方要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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