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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支国家级绿色发展母基金呼之欲出

2021-08-11 10:23:14  来源:母基金研究中心

 

又一支国家级绿色发展母基金呼之欲出。

 

近日,财政部在回复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相关建议时称,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初步设想,基金投资区域将以黄河流域为重点。

 

黄河干支流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河南山东9省区,这些地方将成为未来上述基金的投向重点区域。

 

一些地方也已经开始关注这支基金的动向,如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近期发文表示,要积极争取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等资金支持,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绿色基金。2016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原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提出,要利用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发展服务。2017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设立绿色基金,支持低碳生产和绿色发展。2018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

 

我国第一支专注于绿色发展的国家级母基金于去年成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首期规模885亿元,由中央财政和长江经济带沿线的11个省市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同时也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成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制形式参与市场化运作。绿色基金在首期存续期间主要投向长江经济带沿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十一省市。同时适当安排其他区域的项目,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国家绿色基金按市场化原则实行专业化管理,基金的所有权、管理权、托管权三分离,绿色基金设立、基金管理人的选择、投资管理、退出等按照市场规则运作。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通过吸引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政府适当出资,调动地方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面的积极性,探索形成沿线省市跨省域合作机制。由此看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很可能成为我国第二支国家级绿色发展母基金,并且出资方由黄河流域的相关省市组成,未来投资区域重点也在黄河流域。

 

黄河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等九省区,横贯我国东中西三大战略区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经济地带,自然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

 

2019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着眼全国发展大局,明确指出黄河流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成为我国完善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布局。

 

在落实该战略的进程中,母基金将发挥重要作用。黄河流域内大多数省区经济欠发达,无力拿出更多治理资金。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是保障黄河流域大治理、大保护的关键措施。设立国家级母基金,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战略性投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原则,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黄河流域治理保护,能够解决治理保护中的资金瓶颈制约问题,服务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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