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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十四五”建设36座污水处理厂、21座垃圾焚烧厂(附清单)

2021-10-18 10:01:23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官网

 

近日,《福建省“十四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实施,明确将围绕“两极两带三轴六湾区”空间开发战略格局,构建支撑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协同发展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其中,生态环保相关内容包括:

 

供水保障工程

 

在供水保障工程方面,建立从“水源头到水龙头”全流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推动供水水质持续提升,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放心、优质的饮用水。

 

(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科学划定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制定“一源一策”整治方案或整改措施,完善边界标志、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加强水质监测。

  

(二)城市供水设施。推进城市供水厂新建或扩容;提升改造工艺老旧、水质安全保障性差的水厂,鼓励使用膜处理、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等技术,提高抗冲击负荷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水源污染能力,确保饮用水水质优于国家标准。全面改造老旧管网、混凝土管、灰口铸铁管、镀锌管等落后管材及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强化分区计量管理,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加强二次供水管理,全面完成既有设施排查,有序推进水箱(池)清洗消毒,试点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管理。“十四五”期间,新、扩建水厂28座,工艺改造3座,新增供水能力150万吨/日,新建改造供水管网2500公里,福州、厦门、泉州等开展自来水深度处理试点,福州、晋江、石狮争创国家节水型城市,沿海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其他有条件的城市力争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

 

(三)农村供水保障。补齐农村供水工程短板,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积极推进县(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管机制。

 

城乡生活污水处理

  

在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方面,持续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加快污水资源化利用,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

  

(一)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扩建已满负荷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市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全面推进市政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和破损管网修复,持续推进居民小区、公共建筑、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破损管网修复,重点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管网空白区。加快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广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工业用水和生态补水。到2025年,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0万吨/日以上,新建改造污水管网3500公里,设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平均达到70%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超过25%,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加快完善配套污水管网,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全面推行以县域为单位,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管网铺设和运行管护整体打捆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依托县域打包落实建设资金保障和专业化运营,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到2022年,闽江流域各县(市、区)完成县域“打包”统一实施工作;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完成县域“打包”统一实施工作。

 

(三)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坚持增量规范与存量提升并重、场站与管网并重、建设与运维并重,实施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重点治理转型融合城郊类、集聚提升中心类、保护开发特色类村庄,优先治理环境问题突出、乡村振兴试点等七类重点村庄。力争到2025年,全省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的村庄比例达65%以上。

 

城乡环境卫生

  

在城乡环境卫生方面,要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新扩建福州红庙岭、闽清、福清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计划到2025年,福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一)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面铺开,县城因地制宜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有序推动乡镇全域落实分类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鼓励采用“车载桶装、换桶直运”、定点定时等收运方式。加快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推动“邻利”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对城市周边土地利用价值较高、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既有垃圾实行筛分焚烧处置,探索适合我省厨余垃圾特性的处理技术路线。推进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产业园区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新扩建2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增处理能力1万吨/日;新建6座厨余垃圾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2750/日。未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的县(市)通过区域联建焚烧厂或通过外运周边处置等方式,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2025年,福州、厦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全省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农村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基本建立。

 

(二)加强城乡清扫保洁。继续推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方式,鼓励采用新能源环卫车辆,开展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和效率。推广农村生活垃圾以县域为单位打捆开展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护等,进行市场化运营。拓展优化村庄清洁“三清一改”,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形成长效保洁机制。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到2025年,设区市(平潭)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以上,县(市)城市建成区达70%以上。

  

(三)加强公厕建设管理。巩固“厕所革命”成果,补建、提档、升级城乡公厕,着力提升公厕管护水平。补齐旧城区厕所短板,新区配足公厕。在具备条件的公厕配置无障碍厕位或第三卫生间及盲道、轮椅坡道、扶手抓杆等相关人性化设施,推广应用生物除臭、生物降解等先进技术,全面落实公厕长、管理员、保洁人员“一长两员”制度,实行“属地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制。储备一批移动式公厕,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到2025年,全省城市公厕达到每万人4座以上,县城及乡镇所在地公厕达到每万人3座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全覆盖,每个行政村有水冲式卫生公厕。

 

供水保障工程项目

 

建立从“水源头到水龙头”全流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城市供水厂新建或扩容,提升改造工艺老旧、水质安全保障性差的供水厂,确保饮用水水质优于国家标准。新、扩建供水厂28座,工艺改造3座,新增供水能力150万吨/日,投资54亿元。


187.福州市飞凤山供水厂扩建及深度处理工程(续建)

 

188.福州市城门供水厂深度处理工程

 

189.福州长乐远航供水厂自来水深度处理工程

 

190.福州长乐区东区供水厂深度处理工程

 

191.厦门海沧供水厂三期工程

 

192.厦门翔安供水厂三期工程(或翔安北水厂一期工程)

 

193.漳州市金峰供水厂扩建工程(一期)(续建)

 

194.漳州市第三供水厂(续建)

 

195.漳州高新区供水厂

 

196.云霄县第二供水厂建设(续建)

 

197.诏安县工业园区供水厂

 

198.诏安县凤寮供水厂扩建工程

 

199.漳州台商投资区第三供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一期)

 

200.泉州泉港区湄丰供水厂扩建及污泥处理工程

 

201.武夷山市第二供水厂及城市管网工程(续建)

 

202.建瓯东门供水厂供水水质及配套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203.三明制水厂二期及管网建设

 

204.三明莘口供水厂及荆东荆西片区供水改扩建工程

 

205.永安市西区供水厂

 

206.明溪县明源供水厂及渔塘溪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207.清流县城区第二供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项目

 

208.建宁县第二供水厂

 

209.将乐县西彦供水厂扩建工程二期

 

210.泰宁县第二供水厂

 

211.尤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城东供水厂二期

 

212.龙岩中心城市新城区供水工程—北翼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续建)

 

213.永定区佳源供水扩建工程

 

214.宁德市第三供水厂三期扩建工程

 

215.霞浦县第三供水厂

 

216.平潭综合实验区供水厂工程(二期)

 

217.平潭北部供水厂工程

 

城乡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持续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现市县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重点建设36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0万吨/日以上,完成961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投资344亿元。

  

(一)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共36项,投资94亿元。

 

218.福州浮村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续建)

 

219.福州江南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220.福州大学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

 

221.福州长乐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

 

222.福州滨海新城空港生活污水处理厂

 

223.厦门高崎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续建)

 

224.厦门前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续建)

 

225.厦门洪塘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续建)

 

226.厦门集美生活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续建)

 

227.厦门下潭尾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28.厦门大嶝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29.厦门内田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30.漳州龙海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及管网配套设施工程

 

231.漳浦县滨江南岸、大南坂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232.漳州高新区马洲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

 

233.漳州芗城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

 

234.漳州角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235.云霄县滨北生活污水处理厂

 

236.泉州市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237.泉州市东海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238.泉港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39.南安市石井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续建)

 

240.南安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续建)

 

241.安溪县罗内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

 

242.莆田湄洲岛生活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扩容提标工程)

 

243.永安市南部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244.三明列东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

 

245.三明荆东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

 

246.明溪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升工程

 

247.政和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

 

248.龙岩市南翼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249.龙岩市铁山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

 

250.福鼎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251.霞浦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252.寿宁县安宁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253.屏南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其配套管网工程

  

(二)961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投资250亿元。

  

254.福州151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255.厦门21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256.漳州119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257.泉州153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258.三明99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259.莆田67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260.南平97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261.龙岩106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262.宁德129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263.平潭16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垃圾处理设施

  

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重点建设21座垃圾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超10000/日,投资54亿元。

  

264.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续建)

 

265.闽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续建)

 

266.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

 

267.厦门东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

 

268.漳州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续建)

 

269.漳州市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续建)

 

270.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71.德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72.浦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续建)

 

273.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续建)

 

274.三明市(永安市、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275.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76.永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77.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78.泰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79.上杭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

 

280.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81.长汀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82.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283.霞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84.寿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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