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2023年提前下达合计8838400万元,详情如下: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财预〔2022〕13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将2023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此项补助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6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项目代码10000013Z135110079002。
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要做好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和地方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将转移支付资金优先用于提高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内的重点生态县域和禁止开发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基层政府财政部门要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表
财 政 部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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