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在文件中指出,新全球协议的总目标应为确保全球平均气温与工业化前相比上升不超过2摄氏度。为此,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应在2020年后逐渐下降,到2050年排放量应比1990年减少一半。
为达到这一减排目标,发达国家需要在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30%,每个发达国家都要制定具体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则需要在2020年前将排放量在“正常基础上”减少15%至30%;除最不发达的国家外,其他发展中国家需要在2011年底前制定涵盖所有主要污染部门的国家低碳发展战略。
欧盟委员会建议,将欧盟目前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系统在2015年前推广到包括美国、加拿大、日本和澳大利亚在内的经合组织所有成员国,并在2020年前进一步推广到世界其他主要高污染国家,形成一个全球性的排放交易系统。此外,应将《京都议定书》未列入的国际空运和海运行业的减排也纳入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内容。
另外,为达到总减排目标,2020年前,全球每年需要增加1750亿欧元的资金,其中多半为满足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因此,新的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应为发展中国家制定相应的融资策略。欧盟方面建议,发达国家可以根据国民收入水平和温室气体排放量两项指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也可以利用国际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系统筹集资金。
由于《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措施即将于2012年到期,目前各国谋求在今年12月的联合国气候大会上就应对气候变化达成新的全球协议。欧盟委员会的一系列提议将提交今年3月的欧盟春季首脑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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