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要“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调动全社会节水和防治水污染的积极性”。“十五”期间,国家在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政策措施。200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2004]36号)明确提出“推进水价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充分体现我国水资源紧缺状况,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2005年4月29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召开全国水价改革与节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推进水价改革和节水工作。
“十五”期间,全国水资源价格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促进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节约使用和大力保护。一是水价水平明显,节水型水价机制正在形成。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价格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广泛推行、征收标准明显提高。城市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加价制度、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推行范围也不断扩大,部分地区水利工程供水实行了两部制水价、丰枯季节水价等水价制度。二是各项节水工作稳步推进。在农业节水方面,实施了一大批节水灌溉、节水改造项目,年节水60亿立方米,形成120亿立方米的节水能力。在工业节水方面,加强了取水定额管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以及兴建废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系统和冷却水循环利用系统,努力实现一水多用。在城市节水方面,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目标,综合利用政策、经济、技术等手段,提高城市用水效率,不断加大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和城市生活节水器具推广工作,加强各类节水示范区建设。三是用水效率明显提高。近三年全国城市平均每年节水量约36亿立方米,年再生水利用总量达到22.5亿立方米。城市生活用水量增幅低于用水人口增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继续下降。四是水污染防治力度逐年加大。污水处理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趋势日益增强。全国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和实际处理率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不少城市中心区水系基本实现了水清、岸绿、流畅的目标。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目前,各地正在认真贯彻国办发36号文件以及全国水价改革与节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水价改革。一是加大水资源征收力度,继续扩大征收范围,适当提高征收标准。二是推进农业用水价格改革,加强农业末级渠系水价管理,逐步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三是合理调整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价格,全面实施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并优先提高征收标准,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四是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超定额超计划用水加价等科学合理的水价制度,强化供水成本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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