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为了实现江河湖海变清目标,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提出要大力实施“让江河湖海休养生息”重要措施,恢复河流健康,重新建立流域系统平衡和良性循环。一年来,让江河湖海休养生息已成为共识,并化为一项项有效措施与具体行动。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进展
多年来,我国在取得经济建设方面巨大成就的同时,一些江河湖泊已不堪重负,一系列水环境安全事件的发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给河流减负已经刻不容缓。
2007年5月10日,周生贤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政策。同年7月3日,国家环保总局针对全国严峻的水污染形势,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两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流域内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并要求尽快建立跨流域、跨部门的流域污染防治机制和新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2007年7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周生贤再次指出:继对松花江做出休养生息部署之后,要实行更高水平、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努力推进流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一年多来,各地采取有力措施防治水污染,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进展。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现国务院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玉庆说,从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来看,大江大河水环境质量总体上呈稳定状态,Ⅰ~Ⅲ类水质比例变化不大。长江水系总体水质属于轻度污染,干流水质良好;黄河总体上属于中度污染;珠江水系总体水质良好;松花江水系属于中度污染,总体呈波动变化趋势;2001~2007年,淮河流域总体水质由重度污染变为中度污染,水质有所好转,劣Ⅴ类水质比例从51%下降到21.6%,即使是劣Ⅴ类水质,其污染浓度也大大降低。
据中国环境科学院湖泊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王圣瑞博士介绍,自“让江河湖海休养生息”重要举措实施以来,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黄河中上游、滇池、巢湖及太湖流域先后制定了治理规划和科学目标。如松花江确定了3个科学目标:到2008年,巩固松花江治污成果,保持水质基本稳定;到2010年,松花江水质得到明显改善,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长期目标是恢复松花江流域山清水秀的自然面貌,维护流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确保全流域江河安澜。
洱海以“洱海清、大理兴”为理念,近年来累计投入15.1亿元,实施了洱海综合治理保护“六大工程”,使洱海生态环境得到改善。2004年至今,洱海水质连续5年稳定保持在Ⅲ类,被环境保护部推广为“洱海保护模式”。
据了解,为了“让江河湖海休养生息”,全国目前已完成投资510亿元。
非点源污染重压江河,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
在经济快步增长的情况下,我国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初步控制,水污染加剧的趋势基本得到控制,部分地区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是,我国流域水污染防治还存在突出问题。
“有些地方‘让江河湖海休养生息’的规划不尽如人意。”中国环境科学院湖泊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叶春博士说,“目前全国许多沿海、沿湖城市都在建湖滨新区、海滨新区,新区的建设使江河湖泊某些特殊功能减退。”他指出,任何一个江河湖泊都不是由单一水系组成,在江河湖泊畔建起密集的“新区”,林立的高楼势必会切断来水之路。更为严重的是目前我国部分江河湖泊流域农业发达,大规模的畜禽、水产养殖企业多,大量农药、化肥不合理使用,畜禽和水产养殖等非点源污染进一步增加了水体负荷。
中国环科院水环境研究所所长郑丙辉说,近年来,个别地区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仍呈快速增长的趋势,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居高不下,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都很低。造纸、化工等行业污染严重,部分企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欠账多,废水治理设施不完善,难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同时,我国还存在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滞后、脱氮除磷技术落后、污水处理收费不到位等现象。
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
针对上述问题,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黄河中上游、滇池、巢湖及太湖流域都先后制定了治理规划和科学目标,如黑龙江省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明确规定:凡是向松花江水体排放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一律停批。“十二五”期间,要加大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停止审批所有从松花江流域向外流域的调水工程等。
黑龙江省先后淘汰或关闭造纸、焦化、钢铁等生产企业116家,停产治理173家,限期治理352家、限期整改215家,对134家企业予以罚款。黑龙江省还计划在2008年年底前,坚决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排放不达标的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纸厂,坚决淘汰高温蒸煮糊化工艺、低浓度发酵工艺等酒精的落后生产工艺装置,坚决淘汰年产3万吨以下味精生产企业。
江苏省是长江流经之地,太湖在其腹地,巢湖也与其有着千丝万缕联系。江苏省明确规定,2008年底前,完成全省化工生产业专项整治工作;淘汰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附近产生刺激性废气的生产工艺或生产线;淘汰沿江地区、太湖流域地区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染料中间体等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生产项目。
太湖流域也将加大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力度。计划到2010年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74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每日370.1万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对武进港、直湖港、太滆运河等主要入湖河道和太湖湖西、望虞河西岸、京杭运河沿线等重点区域实施水环境整治。统筹规划建设新孟河、新沟河、走马塘等流域调水引流工程,形成新的调水通道,建立正常的调水引流机制。积极开展疏浚清淤和生态修复,在太湖一级保护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退耕、退渔、退养,还林、还湖、还湿地,建设生态隔离带。建立蓝藻水华监测预警机制。到“十一五”期末,太湖地区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6.38万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08万吨,总氮排放量控制在2.78万吨,总磷排放量控制在0.59万吨,有效控制太湖湖体富营养化程度,实现水质明显改善。
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将加大奎河、新沂河等重点水域的环境综合整治,编制洪泽湖、骆马湖水污染防治规划,全面完成工业点源治理、城镇污水处理、截污导流等重点治污工程。确保到2010年,淮河流域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入河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21.4%和18.8%。
长江流域将开展南京金川河、十里长沟、扬州泗源沟和镇江运粮河等入江主要支流的综合整治,严格控制排入长江的有机毒物总量。在沿江各类开发区与城镇间设立生态防护隔离区或生态廊道,在临江地带留出足够空间建设防护林等生态缓冲区,形成大江生态风光带。到2010年,长江干流水质继续保持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主要入江河流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岸边污染带发展趋势得到全面控制。
加强预测分析,推进考核制度
针对全国“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战略的实施情况,环境保护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对淮河、辽河等一些重要江河湖泊加强污染预测分析,变被动应付为提前防范。深入推进流域规划环评,以流域水环境容量为基础,统筹兼顾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发展,依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监督“双超”、“双有”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围绕电镀、造纸、石化、化工、制药、食品、酿造、印染等重污染行业和重点流域,加快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综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环境质量现状,加强水质水情会商,定期对重点流域的污染趋势做出预测分析,提前做出应对预案,积极防范。
同时,提前筹划“十二五”规划,“十二五”规划将与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污染源普查和水专项成果以及环境经济政策新进展紧密衔接,注重构建目标与指标体系,重点突出流域特色,充分体现“一湖一策”和“一河一策”。为增强可操作性,确保治污项目和资金落到实处。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分清中央、地方事权,突出地方政府治污主体的责任,建立规划的跟踪调度和中期评估制度,推动规划又好又快地实施。
在此基础上,环境保护部将持续推进责任考核,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为将地方政府实施规划的责任落实到实处,环境保护部拟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执行情况评估暂行办法》,从2009年起每年上半年组织对上一年度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以水质和项目进展为主对地方政府实施考核。重点流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规划年度计划,实事求是地分解任务和目标,由相关地方政府印发实施。各级地方政府每年年初也要对下一级政府上一年度治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建立起逐级考核制度。国家考核评估的重点是列入规划的跨省界水质监测断面,相关省份也要对地市交界断面水质进行考核。
环境保护部相关部门还表示,将深入开展示范工程,继续组织做好专项工作。研究制订太湖、滇池流域水污染治理与富营养化综合控制技术及示范实施方案,并加快推进实施。总结并推广各地在重点流域污染防范中取得的成绩,根据《全国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评估与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继续开展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评估,对各重点湖库进行生态安全总体评估,制定各湖泊水库生态安全保障综合方案,为我国湖泊水库环境管理、水污染与富营养化控制提供技术支撑。
环境保护部表示,2009年将要对跨行政区的河流实行严格的界面考核方法,落实治污责任。并在淮河流域开展跨省界水污染补偿试点工作,协同财政部在江苏省太湖流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初始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利用市场机制激励企业污染减排,继续与有关部门协商,尽快落实污染补偿的资金标准及实施细则,建立好跨省界断面污染补偿制度,完善排污交易平台和配套法律、法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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