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水业 >>内容详细

福建2010年前全部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

2009-07-31 02:27:12  

1月20日获悉,《福建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通过省直有关部门、9个设区市政府的联合会审,将呈报省政府批准实施。按照规划,2010年前,我省(指福建省,下同)将全部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

该《规划》是我省第一部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可用于今后指导全省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保障饮用水安全。总体规划期为2008年至2020年。近期目标为,2008年至2010年,全部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基本遏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中期目标为,2011至2015年,不达标饮用水水源地排污总量大幅削减,水源地水质得到一定改善。远期目标为,2016至2020年,饮用水水源水质明显改善,稳定达标。

《规划》还建议,要通过搬迁污染工矿企业,在水源地周围设隔离防护带,在保护区沿岸进行植被修复、设置绿化缓冲带等措施,对一级保护区污染进一步实施清理、整治与加强管理;在二级及准保护区中,建设完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深度处理企业生产废水,搬迁严重污染企业,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同时,实施饮用水源监控与污染事故应急工程等。

我省现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49个,其中河流型水源地68个、湖库型水源地61个、地下水水源地15个、复合型水源地(湖库+河流)5个。全省建制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已完成。截至2008年年底,经省政府批准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580个。2008年监测数据表明,全省设区城市、县级市和县城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9.1%、95.4%、95.1%,水质进一步改善。然而,城镇进程的加快、畜禽养殖场整治尚未完全到位、农田施用大量化肥带来的面源污染等诸多问题,给水源保护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困难,部分水源地水质仍然受到威胁。

会员验证

提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