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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全国第1次污染源普查进行时

2009-07-31 02:27:22  
中国第一次把污染源普查作为一项国家重大国情调查

    开展了山西有史以来的第一次环保大培训和直插污染第一线的世纪环保大调查

    全面掌握了山西的污染源总量 

    核心阅读 山西是中国的新型工业和能源基地,也是中国环境污染的严重省份。山西的环境污染究竟严重到何种程度,山西的污染总量究竟排放至何种地步,这是中国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也是山西人民高度关心的问题。

    而山西环保新政的开启,就是以控制污染总量而开始的。实现国家污染减排10%、山西化学需氧量减排13%、二氧化硫减排14%的约束性指标,整体改变山西环境污染全国第一的形象,就骤然凝聚在了对于污染物总量的控制之上。那么,我们的环境容量到底有多大?我们的污染总量到底有多少?就在这个关头,一项全国性的污染源普查,一项环境保护领域的国情省情调查,在中国的大地上迅速启动,也在山西这片黑色的、黄色的土地上迅速铺开。

    山西是中国的新型工业和能源基地,也是中国环境污染的严重省份。

    山西的环境污染究竟严重到何种程度,污染总量究竟排放至何种地步,这是中国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就在这个关头,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在中国的大地上启动,也在山西迅速铺开。

   政府责任如山

    掌握环境的影响力和环境的承载力是政府环境履职的巨大关键。山西省省委、省政府将污染源普查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和基础性的工作,把普查工作纳入到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内,对各市市长进行考核;省长批示从省长基金内拿出资金,对贫困地区进行了相应的补助。

    污染源普查作为国家的一项重大国情调查,是中国的第一次,也是山西的第一次。第一次,这本身就是一个新的亮点。

    这个亮点,凝聚了中国环境保护的时代特点。这是我国强化环境执政能力,推进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

    它凝聚了绿色和谐时代与生态文明时代高度的政府责任。

    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指出,全国污染源普查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国务院专门颁发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各级地方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普查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建立必要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山西省副省长牛仁亮强调,全省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省情调查,是全面摸清山西污染底数的重要手段。污染减排和污染治理是山西发展的攻坚目标,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坚决执行《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弄清楚山西的污染源有多少,污染程度有多重,把污染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2008年1月,山西省成立了由省政府挂帅,环保部门牵头,宣传、经委、发改、财政、农业、建设、统计、工商、气局、测绘、军区等部门组成的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组。市县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和普查工作机构,普查迅速启动。

    就在普查迅速启动时,国家拨付的2500万元普查经费迅速到位,省政府从省长预备基金中拿出650万元用于污染源普查,市、县政府的普查经费也纷纷到位。到2008年底,全省到位资金达到了5535万元。

    于是,层层部署,层层动员,层层安排。污染源普查的政府责任,就具体体现在了这层层的贯彻和落实之中。这也决定了,污染源普查,这项基础性、专业性、技术性调查的社会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调查本身的专业意义和技术意义。

    2008年7月,国家污染源普查核查组对山西污染源普查进行核查认为,山西省省委、省政府将污染源普查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和基础性的工作,把普查工作纳入到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内,对各市市长进行考核;省长批示从省长基金内拿出资金,对贫困地区进行了相应的补助,这对贫困地区普查工作的全面落实和进行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经济增长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已经成为社会发展前进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其实,这代价也已经成为政府肩头的压力和重担。要建设一个科学发展的、绿色和谐的、生态文明的和环境友好的社会,其前提就是,我们的政府必须首先成为一个注重于绿色决策、绿色管理和绿色治理的以人为本的政府。

    而实现这一切,掌握环境的影响力和环境的承载力,是政府环境履职的巨大关键;而要掌握环境的影响力和环境的承载力,全面掌握污染源的分布和污染源的底数,又是政府治理巨大的基础。

    社会关注如潮

    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民监督是巨大的污染源普查之“谱”。

    在仅仅一年的时间里,山西省污染源普查宣传投入资金500多万元,组织宣传活动300多次,印发宣传资料200多万份,发表媒体宣传报道2000多条,影响人群3000多万人次。

    当然,污染源普查所蕴含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无疑是在理论上的一种解读和阐释。社会公众究竟有多少人这样理解,也还是一个未知的问题。惟其如此,我们才需要启动一项同污染源普查一样重要的事情——为污染源普查营造一个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使污染源普查真正成为国家意志、执政意志和人民意志的体现。

    就像山西省环境保护局长刘向东所说,污染源普查是一项政府职责,污染源普查宣传是一项政治任务。我们要以推进政治任务的紧迫,推进政治任务的力度,推进政治任务的强势,推进污染源普查的舆论宣传和社会宣传,从而推进污染源普查这项国情省情调查的全面实现。

    我们看到,普查宣传成为普查行动强大的“社会推进器”:理论层面的宣传成为它的“前导仪”,媒体层面的宣传成为它的“发动机”,文化层面的宣传成为它的“加速器”,公众层面的宣传成为它的“共振舱”,而社会化层面的宣传,则成为它的“动力场”。我们就是要创造一种全方位的舆论宣传效应,让污染源普查的舆论宣传成为排山倒海般的舆论风暴。

    我们的政府官员出现在了媒体上,媒体宣传,成为污染源普查宣传的主流载体;我们的社会公众出现在了广场上,公众宣传,成为污染源普查宣传的主体力量;我们的大型彩车出现在了城乡的街衢里,街衢宣传,成为污染源普查宣传的主攻阵地;我们的文化明星出现在了公益广告上,公益宣传,成为污染源普查宣传的主打品牌;我们的彩色海报出现在企业里,企业宣传,成为污染源普查宣传的主体战场……终于,一个社会化的污染源普查宣传声势,席卷三晋。

    在仅仅一年的时间里,山西污染源普查宣传投入资金500多万元,组织宣传活动300多次,印发宣传资料200多万份,发表媒体宣传报道2000多条,影响人群3000多万人次。

    2008年7月,国家污染源普查核查组肯定地说,山西污染源普查宣传广泛,通过组织“山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千里行”等一系列颇具特色的宣传活动,为污染源普查构建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们的政府确定了污染源普查宣传的最高目标和最低目标:最高目标,是让污染源普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污染源普查的社会参与;最低目标,是让所有的污染排放主体都知道污染源普查,消除污染源普查的社会阻力。

    污染源普查就是要让所有的人重新认识这些污染杀手,也重新认识自己的生活、自己的道路和自己的环境,让人们了解自己置身于怎样一个污染的环境中、污染的省情和污染的国情。从而审视和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而科学地确定社会的经济发展决策、环境发展决策和可持续发展决策。

    这标示着,污染源普查是国家的事情,是政府的事情,也是全民的事情。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民监督,这就是巨大的污染源普查之“谱”。

    绿色调查如网

    临渊结网,快速打造了调查之网,织成严密的、坚实的巨大网络。

    山西省11个城市149个县、市、区和开发区,组建了160多支污染源普查队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审核员、数据录入员,人数达到3万人,培训人数达5万人次,创造了山西有史以来的第一次战前环保大培训和直插污染第一线的世纪环保大调查。

    然而,普查的全部视线,却要聚焦到污染物排放主体——这个浓重的焦点之上。黑色的工业污染源,白色的农业污染源,灰色的生活污染源,以及绿色的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所有的国家意志、政府责任、社会关注、公众参与,统统聚焦于这些污染物排放的主体。

    其实,许许多多的污染源,已经是我们聚焦的目标,只是我们未曾以调查的方式和统计的方式予以关注。那么,污染源普查,就是一张巨大的调查之网和统计之网,对于这张撒开的普查之网,决不允许它成为漏鱼之网,也决不允许有任何漏网之鱼。因为,任何漏网之鱼和漏鱼之网,都会对环境保护乃至科学发展造成严重的损害。

    应该说,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已经有过深刻的教训。国家规定,“十一五”期间,山西的二氧化硫减排指标,要以2005年的排放总量为基数,削减14%,也就是,从2005年统计的150万吨,削减到130万吨,削减20万吨。然而实际上,这个2005年的150万吨,是一个漏掉了至少1/4数字的不真实的总量。因为,当初统计摸底时,全省二氧化硫总量实际是200万吨,但由于企业害怕多缴排污费或遭受处罚,居然藏匿了真实的排放量,少报了50万吨。这样导致后来我们削减二氧化硫污染,得先削减掉这少报的50万吨,然后再削减20万吨,才能完成国家下达14%的约束性指标。实际削减量是70万吨而不是20万吨。

    就因为瞒报少报,导致这些企业在后来国家允许以所申报削减的排污量置换新增产能和排污量时,却统统没有了置换总量。污染企业以弄虚作假的方式,给自己酿造了一杯货真价实的苦酒,当他们明白的时候,却为时晚矣。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长刘向东指出,过去我们的环境统计基础不牢,数据不准,质量不高,无法表达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水平和污染削减的总量水平,无法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所需要的数据支撑,直接导致环保部门权威性和公信力的下降,导致政府和公众对环保数据失去信任。那么,全国和全省的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给我们一个支点,我们必须重新挽回、重新赢得这种权威和这种信任。

    可以说,对于污染源普查这张天网,普查的国家意志,是它坚实的纲缆;而构建一支支撑国家意志的污染源普查队伍,则是在缔造这张普查巨网严密的网络。

    事实上,我们已经缔结了这样一张现实的污染源普查之网。我们层层选拔、层层组建、层层培训。每一位普查员就是一条结实的网线,每一个普查指导员就是一根粗壮的网绳,每一名普查审核员就是一个紧张的网目,每一个数据录入员就是一个坚固的网结……我们临渊结网,快速地打造了一张绿色调查之网,织成了这张污染源普查严密的、坚实的巨大网络。

    山西省11个城市149个县、市、区和开发区,组建了160多支污染源普查队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审核员、数据录入员,人数达到3万人,培训人数达5万人次,创造了山西有史以来的第一次战前环保大培训和直插污染第一线的世纪环保大调查。

    国家污染源普查核查组认为,山西污染源普查培训到位,把关严格,审核标准,勇于探索。本着产业结构和行业分布省情,对行业、企业和工艺排污规律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对国控和省控污染源排放量进行分析评估,有效掌握了整体情况,提高了普查整体质量。

    普查之网,就这样铺开了。它撒向了工业污染源,撒向了农业污染源,撒向了城乡生活污染源……所有产生污染的地方,都纳入了清查和调查的视线。污染源普查,就是要穷尽一切污染之源。

    没有污染的地方,自然不会有污染源普查队伍,但却会有普查队伍的寻觅;有污染的地方,自然会有普查队伍的到达,然而,却也会有企图逃离普查的污染。

    那么,污染源普查与污染源之间摆开的正是一场特殊的短兵相接的交锋。

    普查法制如铁

    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完善政策强化责任。对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要进行严格的评价,奖优罚劣,对于工作先进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于工作落后的单位,要进行批评。要坚决确保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应该说,污染源普查是一项特定的环境法制行动。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法律依据,以《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为法规依据,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为政策依据,依法进行。

    虽然不是通常意义的环境执法,虽然不是对于污染的依法处罚,但同样是法律赋予了坚强权力的法制行为。虽然法律明确规定,普查数据不作为行政处罚和排污收费的依据,不作为是否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的依据,但普查本身依法行事,同样是在执法。因为法律同时规定,所有污染源责任者,不得推诿、拖延、拒绝和阻挠污染源调查,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拒报普查数据,不得转移、隐匿、篡改和毁弃原始资料。违反此规,将同样遭受处罚。

    这是一个矛盾,也是一个难题。我们的普查面临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过于强制,会导致企业担心调查数据被作为污染处罚依据而推诿、拖延、拒绝和阻挠污染源调查;如果过于迁就,反而导致企业因为缺乏压力而轻慢、随意、敷衍和应付污染源调查。如此两难,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一种结果掩盖另一种结果,无论如何,都直接影响污染源普查最为重要的“真实、准确和全面”的目的性要求,直接造成对于普查质量的严重危害。

    污染源普查的质量就是它的生命,那么这生命一样的质量,其实就来源于对于法定责任和义务的坚决执行。污染源普查依法实施的法定原则意味着,污染源普查必须在完全意义上执行法律法规。

    而且,我们要走出两难的悖逆,必须坚持严格的法治精神。唤起所有责任者的责任和义务者的义务,让所有的责任者和义务者清楚明白,实施调查、接受调查,同样是在承担崇高的社会义务和绿色的法定责任。

    山西省副省长牛仁亮高度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完善政策,细化标准,层层落实,强化责任。对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要进行严格的评价,奖优罚劣,对于工作先进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于工作落后的单位,要进行批评。要坚决确保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于是,我们的普查员们,大张旗鼓地依法普查;我们的普查指导员们,精益求精地依法指导;我们的普查对象,严肃规范地依法填报;我们的普查机构,严格坚定地依法检查。

    一一填表,一一对照;层层审核,层层把关;步步为营,步步推进;节节提高,节节完成;全过程控制,全过程推进……2008年,山西省如期完成了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全面普查和数据填报。污染源普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08年5月31日,山西省各县、市、区按时向国家第一次上传了污染源普查数据。至此,全省普查工业污染源19447个、农业污染源95967个、生活污染源39126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06个,污染源普查数据达到154646个。

    2008年9月20日,山西省按时向国家第二次上传了污染源普查数据。至此,全省普查工业污染源20231个、农业污染源97143个、生活污染源39734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11个,污染源普查数据达到157219个。

    2008年10月29日,国家污染源普查核查组对山西省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及汇总审核进行质量核查认为,山西的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和汇总审核,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地提高了全省普查数据的质量。

    应该说,至此,我们对山西的污染源总量,获得了一个新的掌握。这就为周生贤部长提出的“全面掌握”,提供了一个新的基础。

    污染源普查开启伊始,周生贤部长曾经强调:污染源普查要实现“全面掌握”——全面掌握污染源的数量,全面掌握污染治理的水平,全面掌握环境的影响力和环境的承载力。

    那么,“全面掌握”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全面强化,意味着全面治理,意味着国家政府全视角也是全方位的环境治理保护的现代推进。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新的基础,也是一个新的起点,而在这个新的起点上,污染源普查,将为中国的环境保护提供一种新的转折、新的突破和新的崛起。

    我们相信,中国的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山西的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将把山西乃至中国,带入一个环境保护全速发展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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